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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2025年“荆楚优师计划”本科招生政策

湖北省招办微信公众号  2025-06-27 2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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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引导师范毕业生到基层教书育人,经商省委编办等部门,继续实施“荆楚优师计划”,不断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源头供给,促进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招生计划

面向定向县市区实施,计划招录本科层次师范生800人,培养工作由湖北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汉江师范学院6所院校承担。根据相关市州各定向县中小学教师需求,经各地编办确认并预留编制,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附件)。

二、招生录取

“荆楚优师计划”面向2025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招考。考生报考需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湖北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湖北省统一高考;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毕业时,年龄等条件符合招聘要求。

填报志愿。在普通高考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实行单设志愿、单独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对应类别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网上填报志愿时间6月29日8:00至6月30日17:00。

签订协议。培养院校根据本校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订协议考生名单。7月上旬,组织考生与市(州)教育部门、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具体由培养院校通知。

投档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继续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拟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此外,“荆楚优师计划”还将探索建立动态淘汰、遴选机制,从培养院校本科生中补充遴选,将有从教意愿的优秀学生纳入定向师范生培养范围。

三、培养管理

由培养院校师范类专业中获批国家一流、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通过师范类第二级认证的专业承担培养工作。培养院校明确培养目标,设置毕业要求,优化课程体系,强化数字赋能,组织高水平教师、中小学名师授课,选聘优秀教师负责管理和指导,集中优质资源支持师范生培养。

地方教育部门与培养院校共同构建多方协同育人机制,开放多样化的教育实践基地,联合开展见习、研习、实习,为师范生提供良好成长环境。

“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相对集中管理,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和实践能力培训,支持品学兼优的师范生申请奖学金。通过学校教师职业能力考试后,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履约就业

师范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后,按照签订协议的市(州)所制定的考核安置方案(原则上,同专业学生学业成绩+专项考核成绩进行综合排序,按排序选岗),安排到该市(州)所辖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师范生毕业后未按照规定到定向中小学就业的,或者毕业后任教未满6年的(除终止协议等特殊情况外),或者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按照协议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五、政策保障

参照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其中,生活费补助标准为600元/人/月,每年发放10个月。根据前期各地确认并预留的编制数,确保经考核合格的“荆楚优师计划”毕业生全部有编、有岗,并按规定履约任教满6年。

六、招生咨询电话

具体报考请参考湖北省普通高考总分一分一段表和往年培养院校录取分数(可参考学校官网和招生公众号),咨询电话如下:

省招办:

7月2日前:027-87824229,87320210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7月3日-8月19日:027-87250869,87250990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湖北大学:027-88755167

长江大学:0716-8067167,8060550

湖北师范大学: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6579901,6579902

黄冈师范学院:0713-8616617,8354766,8662677,8616636,8833539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027-52104796,QQ群892428177

汉江师范学院:0719-8846222

责任编辑 陶多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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