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离婚案中,妻子认为和丈夫性格不同、三观不合、互不需要、形同陌路,并且丈夫已经搬离共同住所,因此她提出离婚。可是丈夫不同意,他称自己是被迫分居,双方分居还不足一年。对此,法院判离不判离的依据是什么?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