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新政正式施行 探访荆州“领证”新变化
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记者从荆州市民政局获悉,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现役军人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
5月12日上午,新政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记者来到荆州市沙市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来自荆门的胡女士和监利的刘先生成为新政后领证的首批新人。他们坐在登记台旁出示了结婚照和身份证,并签署了“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等手续材料,等待工作人员制证,很快领到了结婚证,整个过程十分顺畅。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在网上了解到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了,就决定今天来民政局领证,感觉到工作人员服务很好,效率也很高。
重庆的陈先生和襄阳的韩女士同样也是了解到新政策后来办理结婚登记,“我和我老婆都是在荆州工作的外地人,现在不用回老家办理结婚登记,用身份证就可以异地办理结婚,非常方便。”陈先生介绍,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施行,为他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他与妻子不用继续因为登记结婚为爱“奔波”。
沙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何良成介绍,此次《婚姻登记条例》修订后,沙市区民政局紧跟国家政策,取消户口本要求,内地居民登记结婚仅需身份证及婚姻状况声明;离婚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同样取消户口本要求,双方在申请离婚时,可以向任意一个有职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环节和离婚申请必须是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纸质婚姻登记档案。另外,如有外省的居民,现在也可以凭身份证异地办理结婚登记。
据荆州市民政局统计,5月12日,荆州市8个登记机构,办理婚姻登记216对,其中“全国通办”1对,占比0.46%。
记者:孙晓旭、柯以鹏 通讯员:黄传忠 编辑: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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