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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长江云新闻  2025-05-12 19: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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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条例进行解读。

让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吃得更有营养、吃得更健康”,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课题。《条例》对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农产品销售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和管理措施,并构建明晰的责任体系。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莉莉:规定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全过程、全链条都能得到有效监管。

湖北是国家优质农产品重要产区,全省“两品一标”农产品超3000个。进一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条例》设置专门章节,明确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促进和保障措施,支持优质农产品产业发展。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曾德云:将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特色优质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立质量安全科技创新,成果运用机制。

《条例》还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和批发、零售、运输等环节,以及林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仲林: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准入关,督促销售者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

湖北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维:每年组织对全省板栗、油茶、核桃等重点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抽样检测3000批次以上,做到应检产品和应检指标全覆盖。

(长江云新闻记者 吴彤 林中杰 冯超)

责任编辑 严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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