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自愿赠与”的钱,分手后可以要回来吗?
2025-04-16 13:24:32
恋爱期间,如果是日常小额赠与,根据《民法典》第657条,会被视为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与,分手后一般不可撤销。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或明确以结婚为前提的财物,根据《民法典》第158条,可视为“附条件赠与”,若双方没结成婚,可要求返还。(来源 长江云说法)
责任编辑 王佳薇

恋爱期间,如果是日常小额赠与,根据《民法典》第657条,会被视为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与,分手后一般不可撤销。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或明确以结婚为前提的财物,根据《民法典》第158条,可视为“附条件赠与”,若双方没结成婚,可要求返还。(来源 长江云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