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周知!遇到台独、间谍怎么办?这些渠道可以举报
遭遇“台独”恶劣行径如何举报?
国台办新推专栏,提供求助平台!
今天(26日)
在国务院台办政府网站
“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题页面增加了
“台独”打手、帮凶迫害台湾同胞
恶劣行径举报专栏
专栏以游动浮窗形式设置在网站首页
还公布举报邮箱
jubao@suremail.cn
为受打压迫害者
或了解相关线索的人士提供求助平台
国台办回应新推专栏:
择期曝光、依法追责
对此,发言人陈斌华表示,近期,民进党当局频繁罗织罪名压制岛内不同意见,封杀言论自由,威胁恫吓、打压迫害政治异己和岛内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的政党、团体、人士。某些“台独”组织、“台独”分子、公职人员、侧翼网红充当打手、帮凶,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对此,我们严重关切,必须严惩。
国务院台办政府网站今天推出“‘台独’打手、帮凶迫害台湾同胞恶劣行径举报专栏”,就是要对上述恶劣行径和首恶分子进行追责。
受打压迫害者,或了解相关线索的人士,欢迎将有关情况发至举报邮箱jubao@suremail.cn。我们会妥善处理,择期曝光,对证据确凿、性质恶劣的犯罪分子依法追责,同时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和权益。
举报“台独”恶劣行径
有法律“撑腰”
举报“台独”恶劣行径,你我有责,有法可依。
2005年3月,《反分裂国家法》施行。《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为开展反分裂、反干涉斗争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2024年6月,《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发布。《意见》共计22条,主要包括:
·针对分裂行径:明确“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认定标准,继续明确了对“台独”顽固分子适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具体情节,并对相关犯罪所涉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积极参加等的认定作出规定,为司法办案提供明确指引。
·对于“台独”顽固分子:立足依法严惩,重申从重处罚情节和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等情形。
发现这些违法行为
可以这么举报
发现“间谍”行为,怎么举报?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
当我们发现有人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以“商业合作”名义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可疑窃密设备;通过网络开展窃密、渗透、破坏活动等一切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嫌疑人员或行为时,要立即举报,莫要犹豫。
但要注意,恶意举报不可取!“违法”恶意举报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到邪教骚扰电话,怎么举报?
邪教骚扰电话,就像劣质的狗皮膏药一样,让人倍感愤怒却又无奈。
接到邪教骚扰电话,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到不看、不听、不信、不传播,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可通过中国反邪教官方微博或各地反邪教官方微博私信留言进行举报。
·通过拨打110进行举报。
·“12321举报中心”为中国互联网协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设立的举报受理机构,受理利用电话、传真等传播、发送的不良与垃圾信息的举报,详细举报步骤见举报受理中心官方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