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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新能源汽车补贴发布 湖北启动新能源汽车“双百跃升”活动

长江云新闻  2025-03-20 16: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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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月20日),湖北启动新能源汽车“双百跃升”活动。现场发布了《支持全省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2024—2027年)》,以及多项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有哪些利好于本土车企和汽车消费者?来看长江云新闻记者盘点。

如果你是湖北车企,或者在湖北有投资的新能源汽车项目,那么,本次的《支持全省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2024—2027年)》,在三个方面,值得你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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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鼓励车企积极提升产能,对整改、兼并重组后通过审核重新生产,且年产量达到1万辆的企业,给予产值金额5‰(千分之五)的一次性奖励;对整车企业采购国产化新型零部件的,按照采购总额的1%给予补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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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走出去”,对整车企业研发的全新新能源车型、改型产品,每款分别给予不同的研发费用补贴;统筹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重点支持汽车企业承接国家重大专项技术攻关;对整车企业在海外认证的每款车型,给予支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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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在政策保障上,一方面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十四五”时期重点项目的政策保障和金融支持;另一方面,以创建“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等示范为重点,力争3年内全省新增及更新新能源汽车30万辆以上。

今天,还有一批“促销费”新政策利好消费者。据湖北省商务厅介绍,本次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主要涉及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两大方面。

今年内,对此汽车报废更新的消费者:

报废的车属于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可获得2万元补贴。

符合条件的报废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对于置换更新的消费者,如果在湖北省内转让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了乘用车新车,可按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发票金额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共有三档标准:

第一档: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0.9万元;

第二档: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2万元;

第三档: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5万元。

转让的既有乘用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所购置的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所转让的旧车已不在申请人名下。

此外,武汉经开区、宜昌市猇亭区、仙桃市还自主出台了一系列汽车促消费政策。

中国车谷品牌运营中心:对在湖北省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对应车型(含新能源和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按车辆开票价格6万元(含)以上但不足10万元、10万元(含)以上但不足20万元、20万元(含)以上的,对应核销2000元、4000元、6000元消费券。

宜昌市猇亭区:对参与“金猇车集”的车企在活动期间销售的乘用车,按1000元/台的标准给予补贴,由企业以“政府补贴+厂商补贴”形式让利给消费者。

仙桃市:3月21日-23日活动期间,对汽车消费完成交易的按购置新车6万-10万元、10万-20万、20万以上的车型,分别给予消费者1000元、1500元、2000元补贴。

(长江云新闻记者 胡禹)

责任编辑 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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