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某公司员工擅自以公司名义借款并加盖公章,该员工逾期未能偿还借款,于是,出借人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那么,对这位员工的行为,法院会如何认定?他所借的款项及利息,公司是否需要偿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