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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1521人!荆州市启动2025年人才引进工作!

荆州发布  2024-12-31 13: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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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荆州市持续实施“千人招硕引博”计划

今年

全市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521人

其中

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403人

(集中引进388人、校园专项招聘15人)

县(市、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497人

市城区企业(含民办高校)

计划引进469人

长江大学计划引进152人

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引才公告已在荆州市人社局网站、荆州人事考试网等统一发布,市委人才办将统筹做好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市人社局负责人才引进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城区企业(含民办高校)和长江大学分级组织本地本单位人才引进工作。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主要聚焦专业技术岗位,重点向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在专业设置上与岗位职能相匹配,突出“专业人才做专业事”。根据计划,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落实《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有关待遇。引进人才以1元月租入住人才住房,享受最高补贴30万的真金白银,给予5至10万不等的购房补贴。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入学,配偶愿意在荆州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协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对口协调。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将于2月10日上午9时开始,于2月19日下午17时结束,届时考生可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报名,各县(市、区)报名时间可同步查看发布公告。市城区企业(含民办高校)引进人才在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积极与招聘企业联系,企业引进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薪酬及福利待遇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同时参照《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的精神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市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荆州市以超常规举措精准引才、系统育才、科学用才、用心留才,特别是2022年实施“千人招硕引博计划”以来,全市企事业单位共引进人才3590人,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吸引集聚人才能力进一步增强,“荆州成就人才、人才成就荆州”的良好局面正加速形成。下一步,荆州市将全力做好引进人才服务保障工作,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努力营造重视人才、尊重人才、关心人才、成就人才的浓厚氛围。

荆州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启动2025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条件及待遇

本次人才引进共388个计划,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境)外QS排名前200名世界大学(2025年版)(附件1)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引进,可不受岗位招聘计划和用人单位空编限制,报考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研究同意,按实际情况使用事业编制。

(一)相关时间节点: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以下,则应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引进对象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日。

(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荆州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荆州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3)。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荆州市内(含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待遇:

此次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到岗满一年后,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工作的通知》享受有关待遇(见附件4)。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人才引进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进行,笔试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gzhou.gov.cn)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9:00至2月19日17:0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2025年2月10日9:00至2月20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5年2月10日9:00至2月21日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本次人才引进提倡诚信参考,凡参加笔试考生可退还报名费100元。缴费成功后请打印《报名登记表》用于资格复审。

4.打印准考证:2025年3月5日9:00至3月9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含博士研究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考生报名后,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月19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可在2月20日17:00前重报或改报。

2.考生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

3.2月10日至2月18日每日17:00,荆州人事考试网发布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报名人员参考。4.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可联系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解决,技术咨询电话:400-811-9816。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年3月9日上午 8:30-11: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笔试按照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三类设考,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特点组织不同类型的命题。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三)开考比例和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达到笔试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1:1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临时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还将作为面试准考证,请考生注意保管。

2.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环节,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用人单位与博士研究生双方经面谈无异议后,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四、资格复审

2025年3月9日笔试当天11:30至16:00,组织用人单位在笔试考点学校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员于笔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一)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原件(在报名系统内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非荆州市内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情况。

4.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等,其中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必须提供一项。

5.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员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3:1时,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面试入围人员中,资格复审结果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类别和内容面试结合不同招聘岗位特点分类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公告发布和递补面试开考前,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弃权等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按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备案与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二)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环节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在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发布之日起至面试公告发布之日止,面试结束之日起至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日止,对岗位空缺的招聘计划可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名额不超过3个(放弃递补资格人员计入递补名额)。考生在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或放弃递补资格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弃权。

(二)本公告中有关人才引进激励政策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6-8468742(市委人才办)、0716-8278494(市人社局)、0716-8278477(市人事考试院)。

附件如下

1.QS排名前200名世界大学(2025年版)

2.荆州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

3.荆州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4.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

荆州市2025年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荆州市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

人才引进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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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沙市区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江陵县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

松滋市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

松滋市2025年企业技能人才引进岗位表

公安县事业单位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石首市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

石首市2025年企业人才引进计划表

监利市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洪湖市2025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表

荆州市2025年企业(含民办高校)引进人才公告

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构建“461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经研究,决定启动荆州市2025年企业引进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荆州市城区47家企业(民办高校)计划引进各类人才469人,其中民营企业371人、国有企业35人、民办高校63人。详细《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引才范围

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现已在荆州市中心城区企业(含民办高校)工作的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三、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企业引进人才公告在荆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zhou.gov.cn)、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ngzhou.gov.cn)、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http://jxj.jingzhou.gov.cn)发布,报名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进行查询。

2.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行与招聘企业联系引进事宜,企业引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联系方式见《荆州市2025年企业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

3.资格审核。企业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学历、年龄、专业、职称等基本条件。

4.人岗相适分析。采取面试、面谈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5.签约聘用。报名人员通过面试或面谈后,企业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入职手续。

四、有关待遇

企业(含民办高校)引进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薪酬及福利待遇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同时参照《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的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1.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5年内分别给予16万元、5万元人才津贴。

2. 承租人才住房。企业引进人才在荆州市城区无自有住房的,入职后可申请人才住房。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可按“一元月租”承租人才住房。3.购房补贴。在荆州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4.提供子女优先入学服务。引进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调相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保障入学。相关事宜由荆州市委人才办和荆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16-8468742(荆州市委人才办)、0716-8261770(荆州市人社局)。

附件如下

1.荆州市2025年企业引才岗位需求表(民营企业)

2.荆州市2025年企业引才岗位需求表(国有企业)

3.荆州市2025年民办高校引才岗位需求表

(来源:荆州发布综合荆江党旗红、荆州市人社局、荆州人事考试网)

责任编辑 李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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