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宝妈 您有一份医保“新年礼”待查收!
为进一步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提升医保便民服务效能,12月20日起,湖北省生育住院分娩费用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啦!湖北宝妈们省内异地住院分娩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出院时即可直接结算报销,实现了省内异地生育住院分娩费用报销“零跑腿”。
“真是太方便了!现在异地生孩子的住院费用居然出院时就能直接报销了,简直不敢相信。还记得生第一胎时,费用要自己垫付,去当地医保部门报销时还需要来回跑。现在真是省心又省力!为我们的医保服务点赞!”家住黄冈市的李女士开心地说道。近日,李女士在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顺利分娩,成为省内首例享受异地生育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产妇。
过去,省内异地生育分娩医疗费用的报销需要参保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再携带病历资料等相关材料回到参保当地医保窗口办理手工报销。如今,省内异地生育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报销,切实减轻了“跑腿”与“垫资”负担,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了参保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如何享受省内生育住院分娩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针对网友疑问,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黄冈网友“梦想家”问:哪些人员和类别可以享受省内生育住院分娩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呢?
答:参加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人员、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省内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下列医疗费用,可使用“生育住院”类别直接结算,具体包括:
(一)住院分娩费用;
(二)住院分娩期间发生并发症、合并症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宜昌网友“吉祥如意”问: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时,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吗?和在参保地本地就医报销待遇有差别吗?
答: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时,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按照参保地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政策执行。
武汉网友“相濡以沫”问:我没有参加工作,但是我老公是武汉的职工医疗保险,我能在武汉市享受省内生育住院分娩费用直接结算这项服务吗?还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可以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异地生育住院前,男职工先办理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登记备案。出院结算时出具男职工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男职工身份信息录入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结算即可。
恩施网友“文心兰”问:跨省异地生育住院分娩能直接结算吗?如果我因为其他原因本次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成功,还能报销吗?
答:跨省异地生育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目前不能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因故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成功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前期,湖北省已出台医保支持生育八项措施,全方位提升参保群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保障从职工拓展到居民;将产前检查费纳入门诊统筹报销;住院分娩费居民医保由调整前人均定额报销800-1500元,提高到最高可报销约13万元;职工医保由调整前人均定额报销约3000元,提高到最高可报销约22万元;将先兆流产、保胎等门诊或住院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取消准生证、结婚证等生育待遇享受前置条件;生育津贴实行“免申即享”;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的,可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等。
此次省内异地生育住院分娩费用实现直接结算,是在原有保障基础上为准妈妈们再添一道坚实后盾,每一个政策背后都蕴含着对新生命的期待和对幸福家庭的助力。湖北医保部门将持续聚焦生育医疗保障事项,推动医保服务提质增效,为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贡献更多“医保力量”。
(来源 健康合伙人 记者 刘雅婷 通讯员 黄姗 王遥 编辑 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