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出台《淦河保护条例》“母亲河”保护有法可依
长江云新闻 2024-12-20 21:46:10
12月20日,咸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近出台的《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淦河是长江中游南岸金水河的一级支流,属长江二级支流,流经咸宁市中心城区,是城区生活生态生产用水的主要来源之一,被誉为咸宁人民的“母亲河”。近年来,淦河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但水质污染、违法利用和占用岸线、生态流量不足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为了巩固治理成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打造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咸宁市决定通过立法来加强淦河保护力度。《条例》分为总则、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绿色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6章,共35条。
《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污染防治。规定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预警、应急系统,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在淦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布设水质、水量等监测站点,及时处置异常情况;规定建立健全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对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监测、溯源,确定责任主体,实施源头管控和分类整治。
《条例》坚持多措并举,保障生态安全。规定编制淦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统筹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规定编制淦河流域河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严格岸线用途管控,同时制定并实施淦河流域河库岸线修复计划,恢复岸线生态功能。
《条例》注重统筹兼顾,推动绿色发展。规定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淦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定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促进淦河流域城乡融合发展。
《条例》科学设定罚则,增强刚性约束。对在淦河流域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销售、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剂,以及排放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水产养殖尾水的行为,分别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强化淦河保护力度。
(长江云新闻记者 章珩 通讯员 蔡祖峰)
责任编辑 徐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