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领养”猫咪也会遇到套路“猫贷”?律师:签协议要小心
近日,全国多地曝出免费领养猫咪却陷入“猫贷”纠纷事件,引发关注。据报道,郑州孟女士“免费”把猫领到家7天后,猫便因猫瘟死亡。然而,领养时捆绑的每个月398元购买宠物用品“猫贷”,仍要继续还款,累计将高达数千元。也有网友反映,原本是“爱心”免费领养,结果却要绑定在宠物店花费近万元不等。
社交平台的“无偿领养”帖
连日来,封面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成都也有不少以“免费领养”为噱头,捆绑销售宠物用品的商家。有领养者后期不愿支付“猫贷”,还被商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高额违约金。
对此,业内人士介绍,“猫贷”成为近两年部分追逐短期暴利的商家,销售活体宠物的新模式,名为“免费领养”,本质为“分期购买”,有的商家不仅通过虚标宠物用品价格套利,还能规避销售风险。对于领养者,实际花费比直接购买宠物喂养要高出许多。
领养者陷“猫贷”
说好的免费领养,结果却要花费上万元
小周也是一名陷入“猫贷”的领养者,因拒绝支付“猫贷”,今年7月被宠物店告上了法庭。小周败诉后,于10月支付了2999元的违约金。
小周向记者介绍,2021年10月21日在成都高新区一家宠物店路过,被店门口张贴的“免费领养”吸引,走进店中领养了一只银渐层,并签订了领养合作合同。
领养馆内,待领养的猫咪
合同约定,被领养的宠物价值2999元,领养人须每月21日定期付款398元,用于购买猫粮和猫砂,合约期数为36个月。如果领养人未按期转款,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所领养的宠物价值。
“我每个月通过线上转钱给他们,转了将近半年后,觉得太贵了,总计费用超过了1.4万。2023年3月开始就没有转了,今年7月店家把我起诉到法院,我败诉赔了违约金。”
领养后又因高额“猫贷”反悔的,小周并非个例。检索发现,起诉小周的成都市某宠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近几年已提起了13个类似诉讼,法院均支持了宠物店的主张。
记者调查:
宠物店摇身一变“领养馆”
免费领养得捆绑购买店内商品
12月18日,记者在某社交平台看到,同城无偿领养猫咪的帖子超17万条。一名博主发帖,称“成都金渐层猫咪无偿领养,同城自提”。记者联系该名博主后,却发现并非是送养猫咪的主人,而是一家售卖宠物活体和宠物用品的猫咪生活馆。
该商家介绍,领养人须符合一定条件中。领养条件中,除“年满18岁”“不弃养”等,还有一条是支付宝芝麻信用分要大于550。该商家表示:“领养猫咪不花钱,但是须预存猫咪生活费用于给它购买生活用品。”而所谓“预存”,是绑定支付宝每月定期扣款358元,扣款期为24个月,合计费用高达8592元。
扣款后,领养人可在该宠物店任意选购358元的物品。记者发现,该店某款1.8kg装的幼猫猫粮,价格较电商平台的品牌授权店高出50%。
还有不少宠物店,直接改头换面,把店铺招牌改成了“XX宠物领养馆”来吸引顾客。记者走访了位于成都双流区某购物中心内的一家领猫馆。该店同样宣传“免费领养”,绑定支付宝每月定期扣款用于购买宠物用品。
虽是“免费领养”,每月定期付款的数额根据猫的品种各有不同,如金渐层矮脚每个月付399元,蓝虎斑缅因每个月付439元,付款期数均为24个月,费用合计上万元。
领养协议中的违约条款
该店的《宠物认养用户协议》中规定,“乙方(领养人)须保障支付宝余额充足,主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超过七天未支付,则视为乙方严重且根本违约,乙方一次性承担违约金2000元且协议持续生效”。这也意味着,即便赔偿了违约金仍不能解约,每个月的款项仍会定期扣除。
业内人士:
“免费领养”实为分期高价购买
商家虚标宠物用品价格套利
陈先生是一家宠物店的负责人,有着15年的从业经验。他表示,“免费领养”实际上就是活体售卖的新模式。“羊毛出在羊身上,活体成本和宠物用品成本其实都算在‘猫贷’里面了,领养者的实际花费支出,比直接买猫喂养的成本要高出许多。”
“领养一只蓝猫、布偶需要300多元的分期,期数至少是24个月,实际付费8000元左右。现在蓝猫的批发价约300元,布偶约600元。扣除每个月发给领养者宠物用品的成本,商家的利润至少可以达到50%”。
领养人拒绝支付“猫贷”后被店家起诉
陈先生介绍,宠物商家之所以采用此种模式,是因为与直接售卖活体宠物相比,无偿领养的噱头对顾客更具有吸引力,并且还能够规避所有风险。“因为领养等同于赠与,那么风险责任是由领养者自己承担。领养协议中每月定期扣款是用于订购宠物用品,与领养动物本身没有任何关系,商家没有责任和义务保障领养动物的健康状况。”
还有不少陷入“猫贷”的网民反映,每月付款后店家所发的猫粮、猫砂,价格比其他渠道高出不少,有的还遇到被换货的情况,“领养时承诺发品牌猫粮,结果变成了杂牌猫粮。”陈先生表示,类似做法在业内很普遍,店家正是通过标高价格或临时换货的套路牟利。“这些商家往往是抱着追逐短期暴利的心态,如果被领养者投诉了或者纠纷过多,就注销营业执照,重新换一个名字继续。”
律师提醒:
领养人签协议时要擦亮双眼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先锋表示,让不少领养者背负“猫贷”的领养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在不违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属合法有效。而领养合同的性质实质上是附分期条件的赠与合同,该类合同对领养人设置了更多的义务,领养时应充分了解。
成都某地铁口的摆摊认养(图据社交平台)
签订此类合同时应注意什么?夏先锋建议,首先,领养人应要求商家明确告知领养宠物的品种、健康状况、血统证书等确定宠物价值的信息,并在合同中载明。其次,要求商家明确告知分期购买套餐的金额、期数,并对分期套餐的猫粮猫砂品牌、规格明确约定,对于明显超过市场价的套餐价格应要求商家调低,对于套餐中明显超过宠物实际需求的产品、数量也应要求商家减少。领养人应充分了解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对于高额的违约金或利息,应拒绝签订。
对于签订了此类合同的领养人,若要维护权益,应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宣传单、网页、聊天记录等,如能证明商家存在误导消费、隐瞒真实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要求撤销或变更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投诉无果,领养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领养合同,并退回之前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