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二审通过!电梯加装、使用、维保都有明确规定
近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二审稿,用法治保障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电梯使用安全。
今年以来,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到武汉、黄石、宜昌等多个小区进行调研,综合来看,矛盾最突出、争议最多的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
黄石市下陆区青龙山社区 居民:我肯定不会同意,我要考虑第一个我的采光的问题,肯定受影响。
一个楼栋,两种声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总会遇到这样的矛盾。今年3月《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适用于国有土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条例。这个条例提出,以住宅单元为单位,一户申请即可启动意愿征询,市县两级政府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统筹推进机制,并将所需财政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蔡维:我们是一边立法,一边推动这项工作,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偿。
《条例》出台后,黄石有近600个单元楼开始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在此基础上,湖北把黄石的探索上升到省级层面,启动全省电梯安全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几天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此进行了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昌海:通过我们到社区调研,相当一部分居民是倾向于把这个财政补贴向运维倾斜的。
湖北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郑晓峰:在电梯采购招标的时候,就将这个电梯使用的信用情况和服务能力以及应急救援能力,这方面的内容,作为一种采购的竞争条件。
综合吸收大家的意见,《条例》二审稿做出特别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住宅单元为单位,由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进行,如果有业主持反对意见,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可由加装电梯业主协商分摊,可使用符合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等资金,争取符合条件的财政补贴,鼓励社会投资、社会捐赠等其他合法资金。另外,财政补贴应当重点用于电梯维护保养,实行专款专用。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朱天恩:《条例》从电梯的制造、销售、安装到使用,一直到最后的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形成管理闭环。
此外,《条例》还对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禁止携带烈性犬、大型犬进入电梯等影响乘梯使用安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规定。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胡弘弘:既有对乘坐电梯人的要求,也有对电梯安装人、制造人的要求,有对检修人的要求,对于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也做了规定,所以《条例》本身是比较全面的。
(长江云新闻记者 杨岚 秦婧 宛宇 通讯员 王丹 黄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