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评论:劣迹幼师将禁止入职幼教行业!有法可依同时亟待执法有效
2024-11-23 21:18:56
近日,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第四十四条明确了两类从业禁止情形:一类是具有虐待、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另一类是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这不禁让人拍手称快!(来源 长江新闻 记者 范莉 编辑 喻天怡)
责任编辑 刘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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