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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深化跨域协作 形成长江大保护整体合力

长江云新闻  2024-11-23 2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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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1月23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长江流域司法和行政机关开展长江大保护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介绍,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3年多来,长江干线沿线各省市的司法和行政机关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加强案件侦破办理,为长江大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岳新府:“《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我们累计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010件,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稳定保持II类状态,74个国家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11313件。7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11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典型案例。”

长江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世刚:“今年以来,共实施船舶防污染现场检查8.7万艘次,实施船舶涉污“黑白灰名单”信用监管制度,该举措获评首届全国数字化监管典型案例。”

重拳出击办理案件的同时,长江流域各司法和行政部门还重点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形成全流域共抓大保护的合力。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满志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以‘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解决河湖跨流域、地域跨区划、管理跨部门的‘三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熊文辉:“与湖北等相邻6省建立跨省级区划管辖协作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等15个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协作机制,探索构建了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指定管辖制度。”

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谭筱清:“强化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等10家行政机关深化‘1+10’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机制,有效形成长江大保护整体合力。”

(长江云新闻记者 郭云霄 刘业峰 张振港)

责任编辑 张智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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