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托育服务专项法规!《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今天(8月15日),全国首部专项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正式对外发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供给不足是各地托育服务的一大“痛点”。《条例》提出,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划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与此同时,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区利用各类存量房屋和设施开展托育服务;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设施也应当结合实际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整体规划建设。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一处处长周向阳:“明确规定本市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鼓励托育机构托育服务、社区托育服务、家庭托育服务、用人单位托育服务、医育结合托育服务等,我们还鼓励和进一步推进托幼一体化,满足市民多层次多样化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除了解决托育机构“有没有”的问题,《条例》还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补助、购买服务、减免租金等方式,支持兴办普惠托育机构,让老百姓享受更实惠的托育服务。
武汉市卫健委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处二级调研员刘利:“按照不低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障标准,落实财政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组织,依法依规享受税费的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的价格标准来收费。”
如何让托育更安心?在规范服务方面,《条例》也提出,托育服务组织和从业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资质、从业经历等条件;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婴幼儿,歧视、侮辱、虐待婴幼儿等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武汉市卫健委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处二级调研员刘利:“下一步还会建立托育服务的信息监管与服务的平台,加强智慧监管,同时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托育服务的监督管理机制、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同时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还会加强对托育服务组织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
(长江云新闻记者 李悦 通讯员 费志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