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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柔性执行“放水养鱼” 促成和解助企重生

长江云新闻  2024-05-08 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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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而治、良法善治是良好营商环境的精髓。当一家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百余起系列案,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和解前置”,落实执行财产担保机制,化解涉企执行案件,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5月,受市场环境影响,黄石某房地产公司遭遇经营困难,在建楼盘被迫延期交付,上百名购房者陆续向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企业需赔偿原告各类费用、损失共314万元。一旦这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进入执行环节,极易导致企业陷入更大的危机。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 罗瑾:“进入立案执行后,企业的身份会变为法院的被执行人,而这个被执行人是处于公开状态的,这个对于企业后面的商业环境  ,包括他对外谈判都是会有不利影响的。”

判决出来后,企业明确表示希望法院组织调解,经过研判,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决定创新运用“执行和解前置”机制,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促成该系列案的执结。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 罗瑾:“用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法,一方面做申请人工作,分析某公司现状,希望申请人给予其一定的履行期限;一方面向某公司释法明理,表明其当前的困难并非不履行义务的理由,仍应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对涉案企业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同时,为了维护申请人的权利,法院建议该企业提供房产担保,以此暂缓发布企业失信及限高措施。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 罗瑾:“以一种活查封的形式来确保申请人的权益最终能够得到保障,即使企业不履行和解协议,法院依然可以采用拍卖、变卖的方式对这些资产进行处置,保证申请人的权益能够全部履行到位。”

在执行团队的努力下,经过多轮调解,该系列案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同意企业在半年内分期履行全部义务。有了半年时间周转,企业逐步正常运行,如期履行完毕全部还款义务。到2023年7月31日,105件系列案中36件执行完毕,69件达成和解协议,平均结案用时仅耗时32.26天。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黄镔:“去年来,累计对200余家企业采取活查封、预惩戒等措施,释放资金3000余万元,助力企业破茧重生,始终坚持用法治打造营商环境最强内核,开拓创新、善意执法,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以法治护航涉案企业的振兴腾飞,为实现黄石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作出有力的司法保障。”

长江云新闻记者 黄宁 肖璇 邓思弦

责任编辑 洪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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