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地寒假时间公布
12月14日
宜昌市教育局公布寒假时间
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
小学、初中于2024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六)放寒假,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
普通高中于2024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放寒假,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十)开学。
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执行。
若遇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各地教育局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寒假和春季开学时间可适当调整。
其他相关提示
认真做好期末工作
结合寒假放假时间,合理安排放假前教育教学计划,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科学组织质量检测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点群体学生关心关爱等工作。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以及告之学生或家长考试排名情况,科学引导家长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施加过重心理压力。
高度关注心理健康
落实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双责任人”制,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强教师队伍,按要求定期全员筛查。逐一了解学生考试前后、开学前后情绪变化和亲子关系等,重点关注心理异常学生,及时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落实“八个一”要求,用好“四位一体”互助小组,引导学生调整状态,保持积极阳光的心态进入新学期学习生活。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各校放假前集中开展安全专题教育,逐一发放告家长书和安全温馨提示,加强交通、用火用电、食品卫生、一氧化碳中毒、反网络电诈等方面的安全提醒,引导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制订假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责任到校、到岗、到人,及时报告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科学指导假期生活
落实“双减”“五项管理”要求,做好寒假文化类作业总量控制,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指导家长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合理安排寒假学习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引导学生热心公益、加强劳动、用眼健康、体育锻炼等。
严格规范假期行为
寒假期间,除高中毕业年级可依规组织答疑、辅导外,各中小学校严禁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类培训,严禁学校将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补习班。严查隐形变异行为,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精心谋划开学工作
科学制订新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落实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开学前集中开展一次水电气、校舍、校车、消防、食品、实验室、校园网络、在建工程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开展教师业务培训和教研活动,组织上好“新春第一课”,确保新学期开好头、起好步。
强化开学督导检查
开学后,各地教育局加强开学督导检查,深入巩固控辍保学清零成果,重点关注残疾、留守儿童以及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确保新学期开学学生应返尽返、应入尽入。持续抓好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做好教学用书和课外读物征订选用等管理工作。加强学籍管理,严禁挂靠学籍或“借读”,做到“人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