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运费扣减”举措落地半年 武汉海关助力企业享惠超700万元
12月6日,记者从武汉海关获悉,自5月30日全国首票“内河运费扣减”享惠货物在湖北顺利通关以来,海关“内河运费扣减”举措实施已满半年。半年来,武汉关区共有4.7万标箱进口货物享受政策优惠,累计申报扣减内河运费5152万元,节约税款719万元,惠及企业445家。
“您好,我们比对了提单信息,你们通过海运进口的货物在上海卸货后换船经内河运输抵达阳逻港,这种运输模式可以适用最新的‘内河运费扣减’措施,稍后我们会把申报享惠流程和注意事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如果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和我们联系。”武汉海关所属武汉新港海关关员正向关区重点企业耐心开展政策讲解。
“内河运费扣减举措能够落地真是太好了!我们公司进口的塑料颗粒主要通过海运方式从上海转关至武汉阳逻港,一般都是签订CIF(武汉)的价格。以前由于没有办法区分境内运输段的费用,只能全额计征税款。在海关的推动下,现在长江航务管理局在官网上定期公布进境集装箱内河段的运价水平,我们可以以此为依据直接申报扣减,实实在在享受到政策红利。目前我们已有125票进口塑料颗粒顺利享惠,节约税款成本超10万元。”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何付艳高兴地说。
玖龙纸业(湖北)有限公司同样是这一举措的“尝鲜人”之一。“随着我们一期项目的投产,进口再生纸浆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我们进口贸易条款是CIF(荆州),内河运输费用在我们进口运输成本中占比高达六成以上。在荆州海关的指导帮助下,我们顺利为36票进口纸浆申报扣减运费133万元,节约了17万元税款,这对我们来说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湖北玖龙公司关务经理陈志刚表示,“明年二期项目投产后,作为重要原料的再生纸浆进口量将会大幅增加,‘内河运费扣减’措施对我们的减负效果会更加明显。”
武汉海关关税处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单独列明的内河运费可以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但海关调研发现转关货物运费通常按国际国内联程总费用结算,进口企业无法单独提供内河段运费单据,也无法获得客观量化的数据申报扣减。武汉海关在海关总署的指导下,围绕企业反映的难题,加强与长江干线航运行政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的合作。长江航务管理局经过科学严谨的统计调查,在官网上定期公布进境集装箱内河段的运价水平,并逐步推广航线范围,从初始的上海-武汉1条航线扩大至上海-重庆、九江、南京、岳阳、泸州、芜湖等7条重点航线,覆盖长江上中下游主要港口。下一步,海关将继续积极推动“内河运费扣减”惠企举措在全长江流域落地落实,切实帮助外贸企业减税降负,为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海关力量。
逐浪新闻记者: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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