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以抑郁想自杀为由拒服兵役 受5项处罚
近日,河北文安县一青年入伍后拒服兵役,受5项处罚。
具体通报如下:
刘伟业,男,汉族,文安县大留镇镇人,2002年10月出生,2023年3月从文安县应征入伍,服役于武警某部队。
该同志自入伍以来,多次以胸痛为由逃避训练,经部队体系医院检查,各项指标均正常后,又以自身心理抑郁伴有自杀念头为由,向部队骨干反映无法适应部队学习、训练、管理、生活,请求作退兵处理。经部队、县征兵办、乡镇干部、家长多次做思想工作均无效果。4月25日武警某部队对刘伟业作出除名处分。
刘伟业拒服兵役的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关于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为惩戒本人、警示他人,对刘伟业拒服兵役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取消个人和家庭优待,并按照当年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2倍标准,处以经济处罚62550元;
2.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录用为辖区范围内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
3.自2023年6月1日起,两年内不得办理入学、升学、复学等手续和参加成人教育考试;
4.公安机关在其户籍系统“兵役状况”栏永久标注“拒服兵役”字样,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
5.作为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其拒服兵役行为。
文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拒服兵役,后果很严重
近年来,拒服兵役现象时有发生,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青年的光荣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去践踏法律尊严。
当兵不是儿戏,拒服兵役后果有多严重?一起来了解下:
早在2014年《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就做出明文惩罚措施,要求对逾期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进行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自2017年开始,所有福建高校大一新生入学都会面临严格的报名查验《兵役登记证》制度。
国务院在2016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适龄青年不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拒服兵役,将会影响其个人征信,同时可能会对其考学、考公、就业、出行、借贷、住房等多方面事务造成不利影响,依法依规受到严厉惩罚!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解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