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承重墙式”装修应该零容忍
据央视等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发文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学苑一栋31层高的楼因有租户在3层擅自拆除承重墙,而出现多层墙体开裂,200户左右居民受此影响无法回家居住。5月1日,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通报称,4月28日,该局接到关于利民学苑小区一房屋存在擅自拆改房屋承重墙的举报,立即到达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拆改的墙体进行安全支护,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制定拆改墙体恢复方案,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现实生活中,业主装修商品房时,根据个人喜好或装修公司的设计改变室内格局、砸墙改窗等情况比较普遍,但像上述新闻中这种擅自拆除承重墙并带来如此严重影响的情况,尚属罕见。大规模改动室内格局、破拆承重墙,这种破坏式、拆楼式装修,不仅严重危及其他楼层的质量,而且可能破坏建筑结构的稳定性,甚至可能导致楼房坍塌等危及不特定人员生命的严重后果。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破坏式装修,轻则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承担刑事责任。比如,一些业主在装修改建过程中,无视邻居的合法权益,擅自破坏排水管、排线管,打穿地板,导致周边邻居无法正常排水、用电,其应依法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破坏承重墙这种拆楼式装修,则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此前,相关案例都曾发生。
在类似的野蛮装修事件中,施工方难辞其咎。业主或租户可能会因为追求美观舒适而对安全重视不够,进而对房屋进行随意拆改,但施工方显然具有比业主更充足的施工经验,对于房屋哪些部分不能轻易拆改,也应作出客观、及时、专业的判断,尤其是当雇主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甚至违法要求时,其更应果断拒绝,而不能为了蝇头小利不加阻拦。从这个角度来说,与业主相比,施工方的主观恶意和法律责任有过之而无不及。
除此之外,对房屋所在建筑实施物业管理的单位也往往负有一定责任。通常,物业会向装修房屋的业主收取相应的押金,对房屋装修期间施工车辆和人员、装修材料的进场及具体拆改行为作出监督与指导,为哪些区域和部分不能拆改划出红线。如果物业怠于履行这一职责,仅是收钱了事,显然是一种失职失责,甚至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毫无疑问,楼房的安全涉及诸多业主的生活乃至生命,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野蛮装修、随意拆除承重墙的行为都不应更不能发生。这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是一个家庭的事,而是涉及公共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对类似的事情,方方面面都应抱持一种零容忍的态度。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 何潜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