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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员工上班“摸鱼”被辞退 状告公司获赔

  2023-04-20 14: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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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因为上网被单位辞退了,冤不冤?可能大多数人认为,人不是机器,偶尔“摸鱼”开个小差很正常,但也有人认为,工作时间就不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最近,江苏南通如皋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上班“摸鱼”被辞退的案件,来看看。

李先生在一家科技公司从事研发工作。去年9月,他在上班时间利用工作电脑,浏览娱乐明星的花边新闻,被公司人事部的巡查人员逮个正着。

江苏南通如皋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章杰:当晚 公司人事部门便向各部门发出通知,表示因李某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且公司目前效益不佳,决定对李某进行劝退处理。

随后,李先生找领导申诉。可没想到,3天后,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向他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李先生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

江苏南通如皋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章杰:公司的《员工奖惩制度》规定,犯两次及以上轻微过失者构成一般过失,屡犯两次及以上一般过失者构成重大过失,构成重大过失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公司自己制定的奖惩制度,工作时间内李先生上网的这一行为属于轻微过失,并未造成重大损失。

江苏南通如皋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章杰:科技公司事前对劳动者的轻微违纪行为,没有任何提醒,而是直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不仅违反了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要求,而且加重了劳动者责任 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应当认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最终,法庭依法判决公司给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4万8000元。判决后,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法官表示,本案判决并非支持劳动者上班“摸鱼”,毕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互相成就的关系。

江苏南通如皋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章杰:作为劳动者应自觉履职尽责 远离消极怠工等不良行为,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稳定的就业环境。

(来源:经视直播 编辑:孙悦 责任编辑:王千)

责任编辑 王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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