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扔下木方 十堰一男子被判刑
2023-04-19 09:51:05
高空抛物后果严重,害人害己。4月7日,由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空抛物一案,在案发小区现场公开开庭审理,小区群众代表参与旁听。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磊:判决如下:被告人尹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罚金1000元。
被告人 尹某某:(对判决,你有没有意见)没有意见。(是否上诉)不上诉。
去年4月7日,家住十堰市张湾区一小区5楼的尹某某在装修时,家中有4块带铁钉的木方板没有处理,为图方便,尹某某直接将木方从楼上抛下,其中一块正砸中在楼下施工的王某,致使王某肩部受伤,活动受限。张湾区检察院调查后认为,尹某某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其间,尹某某向被害人诚恳道歉,并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甘雪君:检察机关充分考虑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和被告人认罪认罚情节,既坚持惩罚犯罪,又注重发挥教育预防作用,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白小凤:高空抛物一直被认为是(危害)城市上空的痛,今天我们将高空抛物罪案件在案发地进行公开审理,并进行当庭宣判,目的在于让广大群众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审判完结后,办案检察官和法官还为小区居民发放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资料,以案释法,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
小区居民 郑全华:高空抛物很危险,经过今天的庭审,教育我们大家千万不要高空抛物。
小区居民 熊宏伟:高空抛物害人害己,我以后不高空抛物,也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也不高空抛物。
(来源:经视直播 编辑:郭睿 责任编辑:王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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