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车没了 抵押车买卖需谨慎
武汉市民陈先生向我们反映,去年十月他在某二手买卖网上看到了一款低价二手车,私下交易后,还没开几个月,突然一天车就不见了,只留下一张“收车告知函”,这可把陈先生弄懵了。
陈先生介绍,2022年10月,他在某二手买卖网站上看到了一辆心仪的二手车,上面写着“抵押车”、“不过户”等字样。陈先生虽然心存疑虑,但该车相较市场价来说,价格低很多,于是他没有通过交易平台,而是私下花费三万九千多元从福建冯某手中购买了这辆二手车,并签订了这位冯某提供的“车辆转押协议”。
武汉市民 陈先生:我是通过闲鱼网上发布的二手车买卖协议,我就发信息给他,就发了电话号码加他的微信,他保证说没有交通事故没有经济纠纷的车,总共花了三万九千三百块钱。
陈先生收到车后开了不到半年,今年3月24号,他一觉醒来发现原本停车的位置,车却不见了,地上只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收车告知函”,收车方写的是安徽某公司。
武汉市民 陈先生:那天车就停在这个位置,我是(前一天晚上)八点多钟停的,早上十点多我起来,我准备开车去上班,发现车不见了,就留了这个东西给我。关键是我的身份证、银行卡都在车上面。
陈先生介绍,他给安徽的收车方打电话才知道,原车主孙某先向安徽某金融公司贷款购买了该车,后又将车辆抵押给了福建冯某,福建冯某接着将车辆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卖给了他。如今冯某以签订了“车辆转押协议”为由,拒绝与陈先生协商相关事宜。
福建 冯某:这个抵押车肯定是有贷款的,我是以“债权转让”的形式转让给你,你懂不懂啊。
陈先生说,当安徽的这家金融公司发现原车主孙某无法偿还贷款债务时,便通过法律手段收回了车辆并申请了强制执行,这才导致了车辆被拖走。
安徽某金融公司 工作人员:车子我们马上要送到法院进行法拍了,车主不还钱我们就起诉车主了,你应该找卖车的人,我们也没收你钱。
陈先生表示,造成这种情况,自己有一部分的疏忽,但现在当务之急是找安徽收车方要回自己的私人物品,接下来会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出诉讼,追回车款。律师表示,陈先生所签订的“车辆转押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此类“抵押车”的风险较高,交易买卖需谨慎。
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 律师 邵鑫垚:原车主将车辆抵押给福建的冯先生,冯先生取得的抵押权,他作为抵押权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抵押权等相关权益,但他不是车辆的所有人,无权处置车辆,这个交易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现在车辆已经被其他抵押权人处置,现在陈先生唯一的渠道就是找福建的冯先生主张权利,因为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存在问题。
(来源:经视直播 记者:金缘圆 廖志敏 责任编辑:王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