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猥亵多发,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防火墙
据媒体报道,当前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正在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它会伪装成同性别的“姐姐”,用20元买不雅视频;它可能是“男朋友”,提出拍裸照、裸聊的邀请。在法律上,这种行为被称为“隔空猥亵”。2018年到2022年9月,全国范围内有1130人因为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3月22日工人日报)
所谓“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为满足性刺激等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不涉及身体接触,并且在证据标准和后果定性上都存在不确定性,其一度曾在司法界定上引发过不少争议。但近年来,随着刑法修正案的调整,“隔空猥亵”已被明确为性侵,其防治上的法律障碍已基本被扫清。
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触网”年龄的日益低龄化,还是不能低估“隔空猥亵”的发生几率和治理上的复杂性。目前,纳入司法处置程序的案例,可能仅仅只是冰山一角。要知道,这种违法行为有着极强的隐秘性。有统计显示,有20%的未成年网民对于防范网络诈骗、信息泄露、网络谣言没有任何概念。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本身缺乏足够的警惕意识,在很多时候,更不会主动将之告诉家长,于是在显性的伤害后果暴露前,也就很难被发现和制止。
有鉴于此,当务之急还是要从教育和关爱入手,帮助更多未成年人能够具备识别相关违法行为的能力,学会保护自己。同时,家长、学校也有必要通过更主动的关爱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近年来,很多学校都开展了网络安全教育,其实也完全可以将“隔空猥亵”防治纳入其中。实际上,“隔空猥亵”的发生,涉及网络安全教育、性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多个方面,相关领域的教育观念都应及时跟进。比如,应该进一步破除“谈性色变”的性教育氛围,更直观地帮助孩子辨别各种陷阱和风险。一句话,要最大程度避免因为意识上的疏忽,而让“隔空猥亵”对未成年人乘虚而入。
除此之外,也应该在儿童上网等环节,建立更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如有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显示,某市发生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中,有60%-70%是通过网络交友或者打游戏的方式发生的。这说明网络交友软件、游戏软件等可能在事实上成了“隔空猥亵”的渠道。在这方面,网络平台有必要进一步提升预防能力。比如,在实名制的基础上,若账号出现频繁添加未成年人,或是给未成年人发送私信的情况,是不是可以给予风险提示,或是采取更严格的审核机制?未成年人的社交账号是否可以限制一些社交功能?应该看到,当“隔空猥亵”这一新型的违法行为寄生于各种网络渠道,平台给予更积极的回应,这是理应承担的责任。
还要看到,不少“隔空猥亵”现象背后,还可能与网络色情灰色产业链深度勾连。最近某校大学生盗用同学照片,在网络编造情节贩卖淫秽图文,P不雅图片进行牟利,实际就是一种提醒。也就是说,不排除一些人通过诱骗等方式,获取未成年人的裸照来进行牟利。这样一种可能性,也警示在网络色情“黑灰产”的治理上,需要建立更常态化的机制。
移动互联网普及之下,未成年人“触网”的安全性问题具有全球性。“隔空猥亵”实际只是其中的一种伤害形式。尽管它们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需要的防治措施也各有侧重,但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它们在治理上均涉及诸多环节和链条,很难有一劳永逸的办法,必须激发和凝聚各方合力与智慧,方能真正为未成年人筑牢安全防火墙。当未成年人轻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网络猎物”,说明相关建设和治理仍任重道远。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 张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