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如厕受伤 家长质疑公厕设施存隐患
最近,武汉市民黄女士带着5岁大的女儿去汉阳一家美术馆参观,没想到女儿在场馆上厕所的过程中,眼睛被刮伤了,来看看怎么回事。
黄女士介绍,事情发生在2月12号的下午,当时她带着5岁大的女儿到武汉美术馆琴台馆参观,中途她带着女儿在美术馆内上厕所,没想到发生了意外。
武汉市民 黄女士:是地下场馆参观点的厕所,孩子在上完厕所起身的时候,撞到了旁边的纸巾架,上面有一个放手机的伸出来的贴片架,然后小孩的眼角受伤了,孩子的眼角靠近眼球的地方,当时流血的位置挨近眼球,我当时很害怕。
事发后,黄女士一边安抚受伤的女儿,同时联系了场馆的工作人员。
武汉市民 黄女士:我们等了一个多小时,场馆的负责人过来跟我们讲,这个事情他们是没有责任的,因为12岁以下的小孩是由监护人来负责安全的,他说场馆厕所完工后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验收的,都是合格的,而且说场馆里每天都有很大的人流量,但是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
场馆方面的说法让黄女士感到很气愤,她表示,孩子如厕时她是全程陪同的,尽到了监护责任,之所以会发生意外,是因为厕所设施安置不合理,场馆管理不到位引发的。
武汉美术馆琴台馆作为一个公共的参观场馆,对于小孩子出现意外伤害的情况,首先不谈责任,应该给我们提供相应的帮助,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我们带小孩去了很多公共场所,从来没有遇到过厕所有贴片伸出来的这种设计。
记者 徐睿:随后我们找到场馆的物业核实相关情况,物业表示,黄女士的女儿确实在场馆内上厕所时受伤,他们对此事也很重视,也联系了施工方商讨厕所设施的改造方案。对于场馆是否存在责任的问题,物业表示黄女士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场馆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孩子在场馆内入厕发生意外,场馆是否存在责任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兴剑:需要从两个方面确定场馆是否存在责任,第一是管理方面,第二是场馆相关设施的设计方面,从目前情况来看,场馆不存在管理方面的责任,所以当事人需要举证场馆是否存在设计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不符合规定,场馆就需要承担设计方面的责任。
(来源:经视直播 记者:李炎生 徐睿 责任编辑:王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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