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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襄阳:汉江电打鱼 惹来成百倍赔偿

  2023-02-13 11: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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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有人开“外挂”用非法手段电鱼,结果鱼没捕到多少,还要买成百倍的鱼苗进行赔偿,并且要面临刑事责任。

2月2号上午,在湖北襄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监督下,三千尾七十公斤的鲢鱼、草鱼、鳙鱼等,被投放到汉江庞公段,这些鱼苗都是樊城太平店居民王某出钱购买的。

襄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大队长 孙俊杰: 我们把它作为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这是我们十年禁渔以来,也是襄阳市历史上首次涉鱼案件的第一例。

去年8月20号下午,警方和渔政执法人员巡查到汉江樊城太平店镇段,发现一中年男子背着电瓶在江边电打鱼,立马进行制止。 

襄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大队长 孙俊杰 :一共捕打了两个品种,一共0.4公斤。男子姓王,家住樊城太平店镇的汉江边,专门组装了这套电器设备到汉江电打鱼。

非法捕鱼人 王某:才打工回来,好长时间没有吃到汉江鱼了,打点鱼想尝下鲜。

襄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 黄传波:这是手抄网,这是电击,这是逆变器,这是电池,这是一整套使用电瓶捕鱼的器材。

渔政部门介绍,汉江严禁电鱼、炸鱼、毒鱼,特别是十年禁渔,连渔网都不能下水,而王某却顶风上,非法电打鱼,性质恶劣。 

襄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大队长 孙俊杰: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必须要入刑,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环保法》以及生态环境部出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在禁渔期禁渔区采用非法手段捕鱼,除了追究刑事责任,还将承担行政责任。王某采用电捕的方法,捕到汉江鱼0.48公斤,在行政处罚方面不仅要进行生态赔偿,而且还是成百倍的赔。

襄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大队长 孙俊杰:直接损失的五十倍,间接损失的一百倍,从对汉江损失的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计算的,他要向汉江投放七十公斤的汉江本地鱼。

渔政部门表示,对王某行政处罚结束后,还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来源:经视直播 编辑:徐睿 责任编辑:王千 )

责任编辑 王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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