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打好正向激励“组合拳” 弘扬清风正气促担当
“团风县原法律服务工作者汪某某因涉嫌诬告陷害被刑事拘留……”近日,黄冈市纪委监委公开发布10起诬告陷害和不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在全市党员干部群众中引发热议,充分彰显了黄冈市纪委监委坚定不移严惩诬告者、保护干事者的强烈政治担当。
为敢闯敢试的人“亮绿灯”,为敢作敢为的人“兜住底”。2022年以来,黄冈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打出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组合拳,旗帜鲜明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更好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创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生动局面。
用准容错“标尺” 增强干事创业底气
“当时一心只想着让群众尽快住上安置房,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就将安置房相关配电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公司承建,组织对我进行容错减责,既让我感受到了温暖,同时也警示我要严格按照规矩制度做事。”近日,当得知自己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容错减责处理后,蕲春县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副主任易某某内心充满感激。
此前,蕲春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易某某未经招投标就将桂花园小区、梅家塘小区安置房配电工程指定相关公司承建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迅速组织专班开展调查,经核查发现,易某某虽然在安置房配电工程未经招投标建设问题中负有领导责任,但主观是出于公心,是为了加快推动安置房建设,且未发现有谋取私利行为,指定该公司承建也经过河西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属于集体意见。经过综合研判,县纪委监委对易某某予以容错减责,给予其诫勉处理。
黄州区陶店乡纪委对部分党员干部作出容错免责决定后进行统一谈话
不能让干部因害怕“出错被问责”而束缚住干事创业的手脚。针对干部干事创业怕担责、怕出错、不敢试,制约黄冈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在前期探索基础上,及时出台《关于在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中精准容错纠错的意见》,明确了推动发展出现无意过失等4大类18种可容错纠错情形和8类不予容错负面清单,划定了“可容”“不可容”边界,并将容错纠错纳入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做到能容尽容,应容尽容,以鲜明导向激励干部轻装上阵,担当作为。
“过去一些基层干部因为怕担责很多事情不愿意做,现在有了容错纠错机制的保护,为我们注入‘强心针’,我们基层干部敢于大胆想事、大力干事、大抓发展。”罗田县胜利镇党委书记彭强对市纪委监委容错纠错意见出台后产生的效果竖起了大拇指。
实施容错纠错,绝不意味着纪律“松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注重容错免责情形的同时,紧盯8类不予容错“负面清单”,严格把握政策程序,精准区分事实情况,对该容的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通过精准容错纠错,实现了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的目的。
2022年,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为680余名党员干部容错纠错,让攻坚猛将、改革闯将、发展干将感受到了制度的保障和组织的温暖,在全市汇聚了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高擎查诬“利剑” 狠刹乱告诬告邪气
因为一己私利没有被满足就心生怨恨,指使村民编发短信诬告“中国农批鄂东项目建设指挥部领导和工作人员强行将项目土方平整工程承包给黑社会人员,并从中大肆收受好处”,2022年9月28日,蕲春县十里铺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方某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严重职务犯罪被该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这是该市首例党员干部诬告陷害被采取刑事措施的案件。
一份举报信几角钱,纪检监察机关忙半年。诬告陷害不仅扰乱信访举报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而且损害一方政治生态,更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英山县纪委监委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打击诬告陷害工作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2022年1月份,黄冈市纪委监委印发《黄冈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暂行办法》,并在全省率先启动为期一年的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通过与公安、司法、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办理结果反馈等机制,坚决向陷害抹黑、栽赃嫁祸、恶意中伤、打击报复等七类诬告陷害行为亮剑,狠刹“乱告状”“告黑状”歪风邪气,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
“现在真的很后悔!既冤枉了别人,也为自己错误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早知如此,何必当初。”2022年3月份,武穴市龙坪镇纪委工作人员到向文村回访时,村民施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万分懊悔。
原来,去年武穴市龙坪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因个人申请低保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施某某对时任向文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向某某心生怨恨,滋生报复念头,捏造向某某担任向文村福利院院长期间存在违纪问题,多次实名举报,经过该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后,发现施某某举报问题不实,随即向其当面反馈调查处置情况。但施某某为泄私愤仍到处散布向某某存在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施某某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疾风厉势下,2022年,全市共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0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判处有期徒刑5人,刑事拘留10人,行政拘留17人,训诫26人,批评教育56人。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量下降约17%,重复举报同比下降约55.5%,该市信访举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开出澄清“良方” 提振担当有为士气
“关键的时候,组织为我撑腰,我很感动,我将以此作为动力,继续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信任!”2022年11月7日,面对前来为他澄清正名的浠水县纪检监察干部,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90后年轻干部张懿溢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浠水县纪委监委在汪岗镇为尖山庙村干部王少华举办公开澄清正名现场会
此前,浠水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接到举报信称,“张懿溢接受个体老板请客并在某音乐会所唱歌”。该组立即开展深入核查,发现张懿溢并未接受个体老板吃请,也没有到某音乐会所唱歌,举报问题不属实。考虑到失实检举控告会给年轻干部的心理和工作带来不良影响,该县纪委监委对该控告进行了公开澄清。
无独有偶。2022年8月,黄梅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举报信,反映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队长户军伪造他人户籍证明等问题。按照工作程序,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迅速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发现,举报人对户军的信访举报为不实举报。为消除负面影响,鼓励干部轻装上阵、放手干事,该县纪委监委调查专班专程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公开为户军澄清正名。
以担当促进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黄冈市纪委监委在加大打击诬告陷害的同时,建立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干部撑腰鼓劲、遮风挡雨。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媒体澄清等方式,先后为82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充分释放了“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红安县纪委监委在该县华家河镇张寨村就信访举报问题进行“阳光反馈”
“绝不放过一名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会让被抹黑的干部蒙受不白之冤。”黄冈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不良影响,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没有后顾之忧,心无旁骛干事创业。(商中胜徐鸿钧赵勇杰)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 杜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