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记者从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开展退烧、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等“四类”药品及抗原检测试剂等涉疫物资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办了一批涉及哄抬价格、囤积居奇、非法销售的违法案件,其中,对扰乱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的郑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给予警告、罚款260万元的行政处罚。
12月27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依法查处了郑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通过线上“药帮忙”app批发平台,采用B2B模式,向全国医药零售、药房、诊所哄抬布洛芬片价格,经先后两次涨价,其销售的布洛芬片价格从2022年12月10日的2.33元/瓶-2.43元/瓶,涨至2022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24日期间的19.8元/瓶。因涉案药品数量达30600瓶,直接导致大量终端的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有关药品大幅涨价,扰乱了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经调查发现,郑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进货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已调查终结。
12月29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其违法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260万元的行政处罚。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者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做到严格自律、依法经营、明码标价、规范经营、履行承诺、诚信经营。
市场监管部门一旦发现借机涨价、随意涨价等哄抬价格行为,将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和利益,维护市场平稳。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留存关键证据,并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者登陆全国12315平台网站、小程序、公众号进行投诉举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依规及时进行查处。
来源:大河报
(责任编辑 何潜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