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既 | 朴实无华、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书法美学理论
陈方既书法作品
陈方既先生从1981年开始由美术理论研究转向书法理论研究,直至2020年8月去世。他著作等身,研究方向主要是书法美学,成果最卓著、最具价值的也是书法美学,在当代书法界已成公论。把他的研究成果放在历史的纵坐标上看,是前无古人的;把他的研究成果放在时代的横坐标上看,是无愧于当代学术前沿的。他之所以取得如此高端的学术成就,一是改革开放随之形成的书法热潮带来了书法美学的兴起,为他的研究思考提供了难逢的契机;二是他自幼对古典美术理论、书法理论和现代美术理论的兴趣,经过长期的艺术创作实践经验积累,通过西方现代哲学(主要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以及现代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认识事物的方法,为他认识和解剖中国特有的书法艺术,提供了有力的思辨武器。
这里,侧重谈谈他对书法美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开创性贡献。
一、他获得了对书法的科学认识,回答了“书法是什么”、“什么是书法”最基本的问题。
书法是什么,自古以来,在中国,人们都知道书法是一门艺术,从来没有人怀疑过。上古时期,《礼记》将“书”列为“六艺”。自有书论以来,汉代蔡邕称“书者,散也”,南朝王僧虔讲“书道之妙,神彩为上,形质次之”,宋代苏东坡讲“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缺一,不为成书也”,黄山谷讲“书画当观韵”,清代刘熙载讲“高韵‘深情、坚质、浩气,缺一不可以为书。”李瑞清讲“书以气味第一,不然但成手技,不足贵也”,近代学者梁启超讲“书法是表现个性的艺术,是最高的艺术”,林语堂讲“书法是中国哲学的基础”,朱光潜讲书法的“移情说”,宗白华讲书法“不完全像绘画直接模示客观形体,而是通过较抽象的点线笔画,使我们从情感和想象里体会到客体形象里骨、筋、肉、血。”等等,但是深究者极少,不同时代,对书法的认知不同。对“书法”这一语言概念的认知判断,它所指的究竟是什么?什么是书法,这一司空见惯的问题,它能指的究竟是什么,也从来没有人深思过。在陈方既先生看来,这个问题绝不是没有思考价值的“伪命题”,恰恰相反,他认为书法理论家对这个问题不能莫衷一是,有弄清楚的必要,是书法理论研究的基础。
关于书法的“所指”,他的回答是:从书法的艺术分类学上讲,书法属于视觉艺术范畴,它是抽象的造型艺术,一种具有意象性的抽象造型艺术;从书法艺术的本质特征上讲,书法是汉文字书写的艺术,“是书者运用一定的工具材料、书写汉字、进行艺术形象创造的自我表现形式。”书法形式的本质特征:是人的形式,是人的生存发展力量的形式,是生命的形式,是书者精神气格的形式,是“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展示的形式。
关于书法的“能指”,他的回答是:书法的要素,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字:“我”“要”“写”“字”。字,就是汉字;写,就是创作手段;要,就是创作情欲;我,就是创作主体。四者不可缺一,舍弃一者不可谓书法。
上述理论认识是他在系统考察林林总总、纷繁芜杂的历史书法书法现象后,进行筛选、甄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深入浅出而作出的科学判断,发前人所未发。是在王僧虔、虞世南、孙过庭、张怀瓘、姜夔、朱长文、刘熙载、宗白华等历代前贤理论家理论成果基础上的新发展。
二、他找到了认识书法美的基石,分析了什么是美,什么是艺术美,进而回答了什么是书法美。
古往今来,关于对书法美的认识的著作,可谓汗牛充栋。在古典书论中,对字体之美、笔画之美、结构之美、章法之美的赞誉之词,比比皆是。归结一点,大多是有感而发之言,缺乏对现象的本质思考,以致千百年来人们对书法美的认识,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书法美学兴起时期,一个自称是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影响了当代人们对书法美的认识,这就是“书法美是现实美的反映”。
陈方既先生认为这是一个在机械套用唯物主义反映论公式的学术背景下产生的极端错误的学术观点,并与之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论辩。他用大量事实从对美、对艺术的认识入手进行书法美学原理的探寻。他的学术研究成果石破天惊。他指出:美与美感,是动物的人的“人化”过程中同时产生的、互为因果,共同发展的。美感活动是人类独有的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精神文化现象;美,不是客观事物的固有属性。
艺术美不是现实美的反映。
艺术美,是艺术家充分把握艺术创作规律、运用艺术技巧、进行艺术形象的形象化创造,展现艺术家的才能、功夫、修养、精神,即“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的美;书法美不是现实美的反映。
书法美,是书法家以“写”、“字”这一决定书法艺术特性的形式的充分利用,进行有生命意味的形象创造,其构成的方方面面,显示出书家的功力、修养、情性、意趣、气格等“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的美。
他第一次解决了“美与美感孰先孰后”这个长期以来困扰人们而且纠缠不清的问题,率先破除了书法美学研究中生吞活剥的、以机械唯物主义反映论解释书法艺术现象的教条主义的现象,从而奠定了书法美学研究的基石。(参见陈方既著《书法美学原理》)
三、他明辨了书法之为艺术的根本,确立了“以人为本”的书法发展理念。
书法为什么能成为艺术?汉字书写为什么能成为艺术?其中的道理没有人真正从学理上探讨过。这是书法美学研究首先要弄清的问题。由于理论上认识模糊,导致当代书法理论研究落后于创作实践,由此而带来“非书法”甚至“反书法”的现象出现。回答书法之所以成为艺术,实质是寻找书法艺术存在的“基因”,破解其“信息密码”。
其一,书法之为艺术,汉字书写是根本。
世上凡有文字的民族都有书写,他们的书写都未能成为艺术。为什么唯独我们的书写却成了美妙的艺术?
关键是我们民族最先形成了据一音表一意的语言,使古人在有了以符号表述语意的想法时,一开始就是按每一个语音造一个字的。
他的研究从陶文、甲骨书契、“易象”“八卦”符号,从汉字笔画结构入手,破解书法的“基因”:象形字来自自然现实形象。在一种朦胧的天人合一的思想支配下,人以自己的生命意识观照万物,万物也有了生命。人在据万象创造文字的时候,也取万象构成规律赋予它们以生命。以后表达事物、按语言排列成行,把各种字变得大小相近、形体统一时,这种形象的生命意蕴仍保留于其中。成行成篇的字,只不过是扩大了的生命群体、群体的生命。而且正是因为通过象形、指示等各种方式创造而成的文字,每个字具有了丰富多样的结构形式和面貌,从而启发人们在书刻、造型结体上按照美的法则进行更自觉的追求。(所谓美的法则,并不是某种孤立自在的法则,而是人在劳动生产中对物质手段的可能性以精神力量作最有效的发挥)。即便是实用书写,人们虽不着意从艺术效果上考虑,也必须具有这种审美意识,因为这种意识渗透在人们的书写行为之中。
由此推导出:单个独立的汉文字,虽然是先后摸索到的各种方法造成的。但是当古人找到以点线结字时,人从自身、从各种生命形体上积淀的形构意识就会起作用:要让一个个字独立完整、平稳对称,不能对称的,也要让它有不对称的平衡。----这是生命存在运动规律在起作用。
他坚信,书法艺术不会因汉字书写实用功能的消失而衰败消亡,当书法进入自觉艺术创作时代,书法必将焕发出更大艺术魅力。
其二、书法之为艺术,就在其是有生命形象的创造。书法艺术与其他任何艺术一样,都讲求“形象创造”。但书法的形象创造有其形式、方法、手段的特殊性,因而形成了有别于其他艺术的审美效果。古人赞赏书法用了“大有意”、“精熟”、“玄妙”、“神彩”等等词汇,并发展衍生出众多的审美词汇,怎样分辨出其核心要旨,如何用现代语言归纳概括,陈方既先生采取剥茧抽丝的方法,在梳理古代典籍书论、文论、艺论中形成了自己的观点:一是讲求在汉字书写中进行有生命意味的个性形象创造。称书法为“无声之音,无形之相”,是对书法美学特征既准确又深刻的概括。写在纸上的墨迹,它的点画运笔、起止、顿挫、轻重、疾徐、枯润,富有音乐般的节律。人们讲运笔美,正是这种具有力度的、运动的节律之美。书家运笔,使无声的点画具有审美心理上的音乐效应;其次,书法自告别象形性,日益符号化以后,它不再模拟任何具象,但它要寻求生动的形象感,寻求宛若自然的完整结构。为此,书家要从宇宙万殊中积累各种形、质、意、理的感受,从而使书法既非具象模拟,又不失一种有筋骨血肉的形象。它不是现实之象的再现,却在这种创造意识和宇宙意识倾注下获得现实之象的意味。书法不仅仅是凭视觉可以看到的点画符号,而且是受心律的制约,反映事物运动节律,要以心灵去品味的形象。和音乐一样,历时性产生的乐音具有宇宙生命运动的内涵,点画在时间过程中挥运使其成为凝固于视觉的“音乐”。书法的结体,不仅仅是因为它体现了所谓形式美的规律而获得审美效应,而在于它以生命的意象孕生它的形象,它借工具材料的可能性使其造成了生命的神、气、骨、肉、血,使其成为非现实之象的形象。
另一个是讲求形象创造的过程展示书者功力、修养、情性、意趣、气格等“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并以此作为衡量是否具有艺术性的标尺。“书法艺术形象(包括文字之形)的创造,既感受于现实,又不是现实具象的再现。它既充分发挥了文字素材和书写工具材料所具有的特性,同时又是从宇宙万象索取“元精”的创造。它实质是按照人所领悟的“筋骨”的意味给书法立形,以人的、书家个人的精神和情性给书法以精神和风采。“它既受制于心,又使之于手;既发之于主体的感受,又托之于手的工力技巧;它无意表现具体物象,却自然流露情性。如何“索万物之元精”?书家并不向万物摄取形姿以为书法之形姿,但书家的点画结体,确实运用了宇宙万物存在运动之道、之理的感悟。书法形象,不是具象,却有生动的具象的“似是而非,是非而似”的意味。”
其三、书法之为艺术,必然朝着多样化的时代审美需求方向发展,由此在求新求变的时代,对书者在创作理念、功力修养、精神境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陈方既先生用辩证、系统、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认为书法从实用书写不期而然地发展成为中华民族独有的艺术形式,是民族哲学、美学、艺术思想观念,以及社会物质精神条件、工具器材运用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那么,书法审美意识、书学观念不是单层单线、一成不变的,而是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变化发展。当书法的实用功能逐渐消退,书法艺术功能渐次凸显的时代,书法更是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最有效的艺术形式,自觉地写技、写法、写意、写韵,更是写一个与时俱进的大写的“人”。
陈方既先生一生善于学习、勤于思辨,他借鉴古人却不盲从,学习今人却不附和,独立慎思却不武断,他的书法美学理论,是在总结前人、借鉴当代文艺理论优秀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一套完整的书学理论体系。他坚持一切从艺术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以书法美学问题为导向,以马克思唯物辩证法认识论为武器思考书法艺术现象,形成的最具代表性的、具有时代特色理论成果。他主张“学问贵是”,力戒空话套话的“学问腔”,是朴实无华、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书法美学理论。
作者:田耕之 照片提供:田耕之
2013年4月12日,作者田耕之(右)与陈方既先生在浙江绍兴兰亭留影
《陈方既书论选集》2021年荣获第五届中国政府出版奖。
作者田耕之自1984年开始师从著名的美术理论家、书法家陈方既先生研习书法理论,并先后为其师整理出版了《书法艺术论》《中国书法美学思想史》《书法美辨析》《书理思辨》《书理再思辨》等多部著作。2003年5月主编出版四卷本《陈方既论书法》(《书法综论》《书法美学原理》《中国书法精神》《书学散论》),并于2006年10月获得第二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编辑出版奖获奖提名。2009年1月整理的陈方既先生著作《中国书法美学思想史》获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二等奖。2012年1月整理出版的陈方既先生著作《书理思辨》,获第八届中国文联文艺评论著作类特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