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湿地保护法6月1日实施
2022-05-30 14:13:46
提起湿地,大部分人首先想到的是贺岁片《非诚勿扰》里面的“西溪湿地”。而事实上,公园里的人工湖面、城市周边的河湖水库都属于湿地的一种。今年6月1日,我国首部《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湿地保护工作将进入法制化轨道。
湿地被喻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按照《湿地保护法》的定义,河流、湖泊、水库、沼泽等都属于湿地的范畴。作为千湖之省的湖北,现有各类湿地2167.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8%,排在中部六省的第一位。这些湿地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净化水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过去由于缺少法律支撑,湿地保护工作曾出现“地方不报、部门不管”的情况,一些生态价值很高的湿地由于没有纳入保护范畴而被破坏。
6月1日正式施行的《湿地保护法》,赋予了县级以上林业部门湿地保护的执法权,明确了违法主体破坏湿地的法律责任,体现了国家依法保护湿地的决心。
(来源:经视直播 记者: 张俊 张云华 责任编辑:王千)
责任编辑 湖北经视

融媒体平台建设服务
长江云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

大数据舆情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