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村都要有大学生村医了!”
近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实现100%行政村卫生室有大学生乡村医生
70%以上40岁以下乡村医生
达到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
20%以上乡村医生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从2022年开始
将补助标准由原来
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到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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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引得进、留得住上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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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得好上发力
提高待遇保障,对在岗大学生乡村医生发放一次性就业生活补助5000元。
对偏远地区、服务人口少的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要结合实际给予适当生活补助,保证其收入达到当地乡村医生收入平均水平。
在落实当前每个村卫生室每年5000元运行经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从2023年开始,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再补贴2000元。
提高退休离岗乡村医生补助。鼓励各县(市、区)参照当地离任村主职干部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到龄离岗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
(编辑 冉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