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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重磅!虎年大礼包!十堰茅箭区发布“黄金二十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01-27 10: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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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日前,十堰市茅箭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激励企业做大做强

1.推动总部经济规模发展

外地企业在辖区设立总部机构,成为独立核算的法人,控股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2家,且应税收入2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和1亿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连续两年按区级经济发展贡献度的80%给予奖励。现有总部在本地的企业,外地产业回归,按当年区级经济发展贡献度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

2.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展

工业企业当年应税收入首次达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含)以上,且收入同比增速超过全区平均,分别奖励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15万元。对当年入库税收在1亿元(含)以上、5000万元(含)到1亿元、3000万元(含)到5000万元的工业、商贸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3.扶持培育优质企业上市

对于符合上市条件的重点培育企业的重大事项,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原则,做好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过程的服务。引导各类投资基金投资辖区企业,股权投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按投资额的5‰奖励投资企业,最高50万元。

4.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

对新引进或设立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年税收达到300万元以上的,连续两年按区级经济发展贡献度的80%给予奖励。充分发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对产业链发展的推进服务作用,发挥基金在招商过程中的杠杆和推动作用,亩平投资强度和税收分别高于200万元和20万元,且亩均年产值高于500万元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引进工业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对项目落地有重大贡献的企业或人员,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进行奖励,最高300万元。

5.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壮大

新建投产且按月度纳入“一套表”统计的工业和商贸业企业奖励10万元。个体转法人且两年内纳入“一套表”统计的企业奖励5万元。当年新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商贸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房地产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奖励3万元。

二、引导企业科技创新

6.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

获得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当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当年获国家级、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当年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当年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当年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7.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备案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联合体的企业,奖励5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20万元。备案为省级、市级专业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成功获得省级以上揭榜制科技项目立项的企业,给予相应级别奖补(扶持)资金额度的50%,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

8.鼓励建设创新创业平台

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两化融合”、“互联网+”类等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9.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其研发费用、研究测试费用、使用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设备的,按照省级补助额度的50%给予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按研发费用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

三、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10.打造数字经济试点

经认定的年营业收入达2亿元以上的平台企业,连续两年按照区级经济发展贡献度给予奖励。年营业收入首次达30亿元、10亿元以上的平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经认定发展新经济面积达5000平米以上的楼宇(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属地注册率达100%,年应税收入3亿元以上或税收200万元以上,统一招商运营企业纳入统计“一套表”,按其装修投入给予最高50%补贴,或按申报当年区级经济发展贡献度给予奖励,额度最高500万元。

11.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工业企业购置智能化升级、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等生产性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按实际投资总额的5%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且不超过当年区级经济发展贡献度。

12.推动商贸业转型升级

经认定的现有商业综合体实现数字化管理,且按月度纳入统计“一套表”的统一运营企业,对数字化改造投入经审计后给予奖补,额度最高300万元。纳入“一套表”平台统计,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年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且同比增速30%以上的企业,奖励3万元。纳入全市标准化改造的私营农贸市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标准完成提档升级,经审计后给予改造部分最高50%奖补。

四、推动企业提质增效

13.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工业企业税收达到300元/平方米,对通过竣工验收的多层生产性建筑二层及以上的面积,一次性奖励30元/平方米,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租赁车间的工业企业,年税收首次达到450元/平方米,一次性奖励20元/平方米。通过兼并重组、司法拍卖、协议转让、二次招商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的工业企业,按当年区级经济发展贡献度给予一次性奖励。

14.支持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新获得国家专用车生产资质并实现量产的工业企业奖励200万元。新获得汽车产品公告的工业企业,每个公告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年度奖补最高30万元。取得军工三证之一且有实际订单生产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主导制订、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企业,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15. 促进企业达标创建

当年新创建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三级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当年复审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三级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当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达标优胜的企业奖励3万元。当年新增环保投入达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纳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年产值达5亿元以上的企业,每年按区级经济发展贡献度的60%给予奖励;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企业,每年按区级经济发展贡献度的90%给予奖励。

16. 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出口企业当年出口额在200万美元以上,按出口额的3‰折合人民币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按出口额每1美元给予0.03元人民币奖励。当年新开口企业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奖励3万元人民币。获得国家级、省级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称号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人民币。在本辖区设立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实际利用外资达500万美元、300万美元、1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8万元人民币。当年参加由政府认可、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国内专业展会的企业每次给予1万元的展位费奖补,参加各种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专业展会的企业每次奖补2万元,单个企业最高8万元。

五、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7. 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成长性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按同期央行基准利率给予最高50%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贴息额度最高200万元且不超过区级经济发展贡献度。

18. 鼓励企业人才引进

经考核认定合格的省级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奖补。辖区民营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按博士10万元/人/年、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院校本科生5万元/人/年发放生活津贴,按年度发放,连续发放不超过3年。

19. 强化人才支撑

当年入选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3万元。当年入选国家、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当年入选的特色产业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企业家,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20. 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

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全额落实人才专项资金、就业专项资金,为就业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政策性住房。在辖区就业创业成功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按划片范围到公办学校就读。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陈赟 杜可飞 茅箭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 马张驰)

责任编辑 马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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