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规:拆违费用将由违建者承担
2021-09-18 11:07:33
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工作,为了让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其中就明确规定,强制拆除违建费用将由违建者承担。
新颁布的《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全文共有35条,与此前的规定相比,新的《条例》增加了违法建设的控制手段,重点加强了违法建设的事前控制。《条例》规定,城管部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查处违法建设。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主任 陈祖华:建立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村委会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巡查网络。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对违法建设的劝阻、报告义务以及建设单位、个人对在建工程规划许可内容的公示义务。
此外,《条例》还按照违法建设不得获利的原则,规定供水、供电等市政公共服务单位和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相应原则。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主任 陈祖华:按照违法建设不得获利的原则,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征收房屋,对被认定为违法建设的不予补偿,有关部门对以违法建设为经营场所的不予办理相关证照,以遏制违建动机。
《条例》还规定,对正在施工的违法建设,执法机关作出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违法建设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执法机关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立即强制拆除等措施,遏制抢建行为。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主任 陈祖华:为有效制约及惩处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条例明确强拆费用、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以及物品保管、处置、提存等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该《条例》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来源:经视直播 记者:童亮 刘方 刘力维 通讯员: 费志清 责任编辑:王千)
责任编辑 湖北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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