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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注意啦!十堰这些区域过年禁鞭!

  2021-02-03 12: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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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记者从十堰市公安局获悉,今年春节,十堰市中心城区继续实施禁鞭,且范围与往年没有变化。其中,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郧阳区、竹溪县、房县、竹山县、丹江口市、郧西县、武当山特区均实行禁鞭或限鞭。

十堰中心城区

从2016年1月1日起,十堰中心城区全面禁鞭。实施范围包括:十堰中心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茅箭区大川镇、茅塔乡、赛武当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张湾区黄龙镇、方滩乡大部分区域及秦家坪林场。

郧阳区

自2017年10月1日起,城关镇:兴郧社区,北门社区,中岭社区,体育场社区,武阳岭社区,菜园社区,城北社区,牧场沟村,红桥村,后店子村,堰河村1组、2组、3组(公路沿线区域);茶店镇:蔡家岭村,二道坡村,樱桃沟村,茶店村,神河社区,长岭沟村,长坪村,大岭山村6组、7组、14组(神定河沿岸区域);柳陂镇:凤凰岛小区,朋儒村,垭子村,新集镇,金矿村,黄家坪村,吴家沟村,高岭村,舒家沟村,大桥村,山跟前村,朱家湾村,兴盛村,青龙山村,刘家桥村,亮子湾村,挖断岗村;谭家湾镇:谭家湾村,水乐园社区,东茶亭村,十方院村;杨溪铺镇:杨溪铺村,财神庙村,刘家沟村等,全面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竹溪县

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县城重点建成区实施全面禁鞭、在县城规划区其他区域实施限鞭。县城重点建成区禁鞭范围为:东以谷竹高速路水坪出口沿北环路至金铜岭山体公园为界;西以五峰山梁至诚信液化气站至西屏路至县职校前沿鄂陕大道至梅探沟(老石灰窑)路口、梅探沟核桃基地通村路至长岭村五组李先付二层民房至谷竹高速为界;南以谷竹高速为界;北边西段以诚信液化气站至洛河路口二道堰倒虹吸以五峰山梁为界,北边东段以洛河路口二道堰倒虹吸至金铜岭山体公园以二道堰为界。在县城规划区其他区域,春节(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期间和婚嫁、丧事活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一律禁鞭。

竹山县

自2014年9月起,在县城规划区内(县城区东至城关镇莲花村、西至潘口水电站、南至城关镇南门村至悬鼓洲一线、北至庸都隧道南出口的环形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房县

房县中心城区农历腊月廿三至正月十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鞭。

丹江口市

2017年6月1日零时起,丹江口市区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正月十六除外)。限鞭区域:均州路办事处;大坝办事处辖区;丹赵路办事处余家营村、漫水桥社区、三里桥社区(三里桥村)、茅腊坪村辖区;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处新港社区、双泉山社区辖区(丹江口市殡葬管理所、五龙山公墓除外);三官殿办事处中心社区、三官殿村、许家畈村、安乐河村、均州老街社区、马湾村、蔡湾村辖区;丹江口经济开发区辖区。

郧西县

自2016年6月1日起,县城规划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大尖山山脚、南至贾家坊水文站、西至福银高速路、西北至红庙山嘴、北至华盖山山脚、东北至激浪河新大桥等围合的区域。限放区内,全天24小时禁鞭,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正月十六除外。需在限放区内组织燃放礼花、举办大型焰火晚会的单位,应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武当山特区

自2019年2月1日起,全面禁鞭。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陈赟 杜可飞 赵龙文 特约记者 赵伟 朱方正 宋建彬 实习编辑 张煜)

责任编辑 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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