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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非法捕捞触法律 执法普法相结合

  2020-09-09 14: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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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晚,在武汉汉南长江大堤大咀段,一男子趁着夜幕降临,驾驶着一辆装载着满满地笼的电瓶车,正在四处寻找合适的地理位置,准备进入长江实行非法捕捞鱼虾。

这一幕正好被长航公安武汉分局汉南所夜间巡逻民警发现,经盘问,得知该男子在附近生活,企图使用地笼到长江边捕捞鱼虾食用。谁知道他带着地笼还没找到合适下手的地点,什么都没捞到,就被民警当场发现,将其所有的12副地笼予以收缴。

念其为初犯,民警将男子带回派出所,对其进行了现场批评教育,释法说理,该男子深刻认识到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性以及刑事违法性,感到很懊悔,低着头说:“非法捕捞是一种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我对自己做出这样违法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与惭愧。我以后绝对不会再犯,回去后,还要把我的事情讲给亲戚朋友听,也要向他们宣传下禁渔方面的法律知识,为长江大保护出一份自己的力。”

普法小知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爱护生态,人人有责,希望我们广大的市民朋友们不要再犯相同的错误。

(通讯员:王梓翔 周慧菁)


责任编辑 湖北综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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