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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去年醉驾、今年肇事逃逸 “圆谎”三兄弟共进拘留所

  2020-07-12 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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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警方吊销驾驶证,2020年,又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被武昌交警查获。

近期,武昌区交通大队通报一起案件,违法行为人胡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3500元的处罚;违法行为人刘某、郑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屡教不改,证照吊销期间肇事逃逸

2020年5月24日凌晨,胡某驾驶车牌号为鄂A7xxx4的白色SUV,载着车主刘某某从武昌区徐东大街往汉街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天鹅路白鹭街路口时,遇丁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从白鹭街右转进入天鹅路,胡某所驾车辆右侧后视镜将丁某某带倒,事故造成电动车受损、丁某某多处软组织挫伤。事发后,胡某刹车减速但并未停车查看伤者,随后,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时,副驾驶位置同车人员刘某某在玩手机过程中感觉发生碰撞,并询问胡某是否撞到什么,提醒其停车查看,胡某在后视镜弹动,明知发生事故的情况下,仍然慌称撞到路旁树枝,径直驾车离开。刘某某也未再坚持,直至到达目的地,刘某某发现车辆右侧后视镜损坏。

事故发生后,伤者丁某某报警,武昌区交通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罗磊、陈晨两位警官出警并受理该案,经现场勘验、视频追踪、检验鉴定比对,终于锁定肇事车辆,并于5月27日通知车主刘某某到队接受调查。

得知车辆发生事故,车主刘某某联想到损坏的后视镜,这才知道,当晚胡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有人员受伤。同时,刘某某得知,胡某2019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已被警方吊销。24日凌晨发生事故后,因害怕处罚,故对车主刘某某谎称撞倒树枝,并驾车逃逸。

抽丝剥茧,顶包替罪暴露疑点重重

了解到真实情况后,车主刘某某没有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如实阐述车辆驾驶员胡某的实际信息,而是联系好朋友郑某,当起“参谋”。经不住胡某的苦苦哀求,郑某立刻决定冒充车辆驾驶员。经过商议,三人对好“剧本”,随后,郑某跟随车主刘某某一道去交警部门“走一趟”。

到达武昌区交通大队后,刘某某、郑某一边积极与伤者丁某某商讨医疗费用、车辆维修等赔偿事宜,一边积极向办案民警陈述“违法事实”,在两人的自述材料及第一次询问笔录中,双方异口同声的告知民警,事故期间因刘某某需要打游戏,坐副驾驶位置,郑某驾车坐主驾驶位置,在民警明确告知,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提供虚假证言,会受到相应法律制裁后,双方仍不改口。因事故发生期间天气不好,且事故路段夜间灯光较暗,现场视频监控因拍摄角度问题,视频质量较差。三人自以为高超的“计谋”,一度都快得逞。殊不知,双方拙劣的“表演”已经因为询问笔录与现场勘察的细微差异、驾驶员的特征、肇事过程等细节,引起办案民警罗磊的怀疑。

因受害方丁某某伤情轻微,经郑某、丁某某双方当事人申请,6月12日,事故双方一同到达武昌区交通大队,民警就伤者医疗等费用组织调解,经当事双方协商,确认郑某一次性赔付3万元的总体费用。软组织挫伤却愿意赔付巨额费用,联系当事人家庭及工作情况,郑某“豪爽”的赔付方案,让办案民警罗磊、陈晨对其是否是真正驾驶员的身份更为质疑。

铁证如山,心存侥幸难逃法网恢恢

愈怀疑、愈可疑,罗磊警官以司法局派驻的人民调解员外出,待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双方签字的时候,一并签署调解协议为由,让双方当事人先行离去,择日再来。

针对案件疑虑,民警罗磊及陈晨再次梳理案件过程,结合前期笔录,发觉郑某没有交通肇事逃逸的必要。随后针对案件疑点,民警重新拟定了案件侦办思路,对肇事车辆轨迹进行重新摸牌,顺藤摸瓜终于追踪到肇事车辆及同车人员,事故当天的行驶轨迹。随后,民警重新通知郑某及刘某某到队,告知郑某并非实际驾驶员,同时告知两人提供虚假证言和交通肇事逃逸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民警强大的询问攻势下,经出示事故前期,肇事车辆驾驶员上车照片等证据,郑某及刘某某陷入沉默。

谎言已被揭穿,6月15日,郑某、刘某某到武昌区交通大队向民警“坦白”。随后,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的胡某到案。7月10日,胡某、刘某某、郑某被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通讯员:高梓健 刘勇)

责任编辑 湖北综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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