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施工方拒绝赔付车损费用 律师:施工方应负全责
2020-06-11 09:05:50
5月20日,武汉市民李先生开车驶入兆瑞大道地下通道后,接连遇到几个坑,等他将车开出地下通道后,检查发现汽车的前保险杠和水箱都出了问题。当时通过交警协商后,施工方跟李先生口头承诺,先修车后找他们报销,可是李先生修完车后,施工方又拒绝赔付,一个多星期过去了,2000多元的修车费还是没有着落。近期,李先生争对这件事在长江云“热线平台”也进行了反映。
湖北电视综合频道《帮女郎在行动》记者之前也关注到此事,联系到了李先生车损事故发生地段的施工方湖北浩峰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要求李先生出示定责书,否则修车费不能报销。
在施工方没有放置指示牌的情况下,车主发生的车损可以找施工方索赔吗?是否需要定责书呢?帮女郎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专业律师,律师告诉她,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因未放置安全标识造成车辆和行人的损害和损伤的,施工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记者随后来到了江岸区的武汉市桥梁维修管理处,通过工作人员进行协商,最后湖北浩峰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答应赔付李先生2000多元的车辆维修费,当天下午,李先生收到了施工方的赔款。
来源:湖北电视综合频道《帮女郎在行动》、长江云“热线”平台
责任编辑 江春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