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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江陵警方组织开展“110宣传日”活动

长江云  2020-01-10 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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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是全国第34个“110宣传日”,江陵警方在中心城区警务站门前开展以“不忘初心110,共建共治享安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10日上午9时许,宣传活动正式开始。江陵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刑侦、经侦、禁毒、网安、交警等12个警种、部门的民警通过设置宣传展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向市民宣传110接处警工作规则、防范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等相关法律政策知识。

上午9时30分许,市民陈先生向民警咨询: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拨打110报警电话?民警耐心详细地告诉他,发生以下4种情况,可以拨打110报警:当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时;当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时;发生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时;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情况。民警进一步向陈先生解答道,当遇到以下5种情况时,可以拨打110求助: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求助人应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听了民警的耐心讲解,陈先生对什么时候应该拨打110报警有了全面的掌握,受益匪浅。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发放110宣传手册等资料4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20余块,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民警提示:110报警电话是社会治安保障的生命线,是一种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请广大市民正确使用拨打110,把宝贵的资源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对恶意骚扰110报警服务台、虚假报警等违法行为,江陵公安将依法严厉打击。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刘业峰 通讯员 王帅 责任编辑 殷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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