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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湖北高警“放大招”,群众举报占用应急车道还有机会获奖!

长江云  2016-04-27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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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北高速交警“放大招”,鼓励群众举报占用应急车道

长江云报道(记者邹敏 通讯员冯晶晶  孙海滨)众所周知,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专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时使用的车道,因其特殊性,也被成为高速公路的生命通道,其他社会车辆在非紧急情况时禁止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但在现实生活中,因非法占用应急车道,导致救援、医护车辆未能及时到达事故现场,从而延误救援的最佳时机,致使悲剧发生的例子屡见不鲜。根据调查显示,非法占用应急车道已成为广大司乘人员最厌烦的不文明驾驶行为之一。

从这个五一小长假开始,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高速公路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净化全省高速公路通行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并引导广大驾驶员树立文明驾驶观念,湖北高速交警将在“湖北高速交警”官方微博微信设立非法占用应急车道举报平台,鼓励全社会共同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曝光力度,共创和谐、畅通行车环境。

同时,很多群众在出行时都碰到过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一些具备较高素质的驾驶员会在拍照取证后,通过微博私信等方式发送给交管部门,希望通过交管部门对相关驾驶员进行严格处罚。但大多数群众提供的照片及视频并不符合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违法的证据,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湖北高速交警特公布以下证据摄录要点:

(1)举报的照片拍摄质量要清晰;

(2) 拍照时应选择指示牌、公里数、高速路护栏、路边的广告牌等相对静止的参照物说明具体的违法地点;

(3)每起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法行为提供的照片不少于2张(这除了确定占用应急车道车辆的位移外,还有助于证据链的形成,只有1张照片是不符合录入标准的);

(4)照片能够准确反映违法车辆类型、号牌等特征;

(5)拍摄的照片应包含具体的拍照时间,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时(为24小时格式) ;

(6) 在拍摄占用应急通道的车辆时,手机、相机等尽量不要移动、晃动;

(7)对于拍摄到的照片,应在照片拍摄之日7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8)用行车记录仪或手机拍摄的视频作为证据,举报成功率更高(有完整证据链,方便录入违法系统)。需要注意的是录制的视频是连续拍摄的,时长不低于10秒,能够反映交通违法的全过程。

记者从湖北省高警总队获悉,按照中南六省高速公路联动整治方案,五一小长假期间省高警总队将进一步加强对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查处力度,对易拥堵的沪渝高速仙桃段、沪蓉高速汉川段、京港澳高速武汉段应急车道严查严管,启用无人机空中巡逻监管,助力交警执法;路面增设一批摄录设备,一旦摄录将立即上网锁定;对积极举报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热心群众,还有机会获得行车记录仪、代驾卡等奖品。据了解,利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方式管理应急车道在湖北省尚属首次。

(责任编辑 胡汉敏)

责任编辑 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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