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最后一天,荆门、恩施这些人还是被湖北纪委点名了
就在五一小长假的最后一天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了荆门、恩施两地
共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荆门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
1.荆门市农业局党委委员、市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士丁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李士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安排下级单位套取村镇建设专项经费并从中报销个人公用支出费用。2018年1月,李士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京山县钱场镇农村福利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裴泉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9月至12月,裴泉斌三次招待前来单位参观的外单位人员,均无“三单一函”,并通过虚列安装路灯工程开支冲抵上述招待费。2017年12月,裴泉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京山县罗店镇杨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吉松等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李吉松在房屋赔偿及宅基地审批等方面给予当事人照顾,收受现金和香烟,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4年6月,杨庙村财经委员夏正祥在房屋赔偿款拨付方面给予当事人照顾,收受现金。2018年3月,李吉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夏正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沙洋县纪山镇文物管理所所长朱天友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朱天友安排工作人员伪造公务接待“五单”,报销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违规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2018年2月,朱天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沙洋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杨兴福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9月30日、10月2日,杨兴福未按事前申报承诺的范围操办儿子婚宴,违规宴请非亲属人员并收受礼金。2018年2月,杨兴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荆门市东宝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传金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1月,王传金多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17年11月,王传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恩施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
1.恩施州住建委原副调研员吴忠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12月,吴忠带队到咸丰县检查工作期间,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18年3月10日,吴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检查组成员恩施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胡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一同接受宴请的咸丰县住建局原正科级干部娄高龄(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处分,县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股股长张俊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住建局建设工作安监站站长李英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监站站长周春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巴东县水布垭镇工商所所长、读书坪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刘正东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9月24日,刘正东公车私用,驾驶镇工商所执法执勤车回家。2018年4月,刘正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宣恩县高罗镇党委书记彭超、人大专职副主席覃丰收滥发津补贴、违规套取资金用于支付公务接待费用问题。高罗镇政府违规发放2014年至2016年度计划生育奖励资金,彭超负重要领导责任,覃丰收负直接责任;高罗镇政府通过镇卫生院套取计划生育事业费用于支付高罗镇政府不规范公务接待支出欠款,彭超负主要责任,覃丰收负直接责任。2017年10月,覃丰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3月,彭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ND
来源 |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主编 | 刘蕊俊 陈萌亚
(责任编辑 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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