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这些红色印记入选湖北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
云上咸丰 2021-04-15 10:31:06
近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核定公布了湖北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018处、可移动革命文物2810件(套)。其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35处;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一级文物143件(套),二级文物367件(套),三级文物2300件(套)。
其中,咸丰县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处、可移动革命文物4件(套)名列其中。
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村会议旧址,州级文物保护单位黄连棚指挥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小村红军洞、金家洞遗址。
大村会议旧址
小村红军洞
黄连棚指挥所
可移动革命文物:收藏于咸丰县民族博物馆的一级文物——1933年5月18日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政治部出版刊物《战士的话》第一期、1933年5月25日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政治部出版刊物《战士的话》第二期、1933年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政治部出版的《战士的话》副刊、中华民国十六年湖北省农民协会告农民告示。
下一步,咸丰县将以此次革命文物名录公布为契机,响应上级文件精神加大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力度,夯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基础,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与传播,改善革命文物保护状况,提升革命文物展示开放水平,更好发挥革命文物资源在传承和弘扬革命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云上咸丰
记者:杜迪纳 通讯员 李桦
责任编辑 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