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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公安县开展生猪调运专项整治

云上公安  2020-04-07 09: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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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生猪补栏增养的关键时节,种猪、仔猪调运频繁,违法违规调运行为时有发生,我国近期发生的8起非洲猪瘟疫情均由违法违规调运引发。

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生猪规范有序调运,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农业农村部决定自4月1日起至6月1日,集中开展为期60天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

结合公安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迅速行动,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集中开展为期60天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采取日常巡查与信息举报相结合,通过流动监管与蹲点守候等方式,持续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生猪执法检查力度,着力规范我县生猪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调入仔猪进行检查

目前,生猪养殖利润看好,各地补栏积极性较高。部分养殖场户选择异地甚至跨省长距离购买生猪,大多是被诱人的低价吸引,但往往忽略了价格异常背后潜在的疫病风险。

近期发生的8起非洲猪瘟疫情,均由异地违规调运引发,这些养殖场户贪图价格便宜,结果导致“猪财两空”,不但经济损失惨重,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县农业农村局郑重提醒:希望外购生猪的养殖场户,如果卖方的开价远低于当地正常的交易价格,就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切莫贪图便宜,以免落入陷阱。

根据相关规定,养殖场户因补栏需要外购生猪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1、禁止从非洲猪瘟疫区购买生猪,尤其是网络平台交易风险极大。

2、购买和运输的生猪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佩戴畜禽标识;若购买的生猪为种猪,还应附有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3、运输生猪的车辆必须是在畜牧兽医部门备案的车辆。 

4、跨省购买的生猪到达目的地后24小时内,要向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0716_5228340)。 

5、发现购买的生猪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许鹏)

责任编辑 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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