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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湖北广播电视台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2017-08-23 15: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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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湖北广播电视台是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的产物,是一家拥有广播、电视、电影、电视剧、新媒体、有线网络、报刊等资源的综合性传媒机构。2006年3月,经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2006年10月,省政府下达“三定”方案,撤销原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湖北电视台、楚天广播电台、湖北电视经济频道建制,正式组建总台,省广电局28家宣传保障机构及经营实体也划归总台管理。2011年10月,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更名为湖北广播电视台,同时成立台属、台控、台管的湖北长江广电传媒集团,成功搭建起宣传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协调发展的全新体系。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我台纳入省财政部门决算的事业单位有11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7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4个。具体构成如下:

1、 湖北广播电视台(本级)

2、 湖北龟山广播电视发射台

3、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广播发射台

4、 湖北随州广播电视发射台

5、 湖北省广播电视微波总站

6、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后勤服务中心

7、 湖北省广播电视研究所

8、 湖北省音像资料馆

9、 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

10、 湖北电视剧摄制基地

11、 湖北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变动增减情况

2016年台本级部门决算只包含财政性资金部分,台本级经营部分编报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1.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38,711.5万元,较2015年减少1,429.11万元,减少幅度为3.56%,减少主要原因为2016年获财政补助竞争性立项资金减少。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1)财政补助收入32,547.7万元,与上年持平;

(2)事业收入3,074.8万元,较上年增长20.5%;

(3)台本级补助所属事业单位上级补助收入2,583.3万元,较上年减少38.19%;

(4)其他收入505.5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102.6万元,随州发射台收到无线覆盖补助和代收水电费、房租收入139万元,台广播电视发射台收到无线覆盖补助129万元,龟山广播电视发射台收无线覆盖补助95万元,卫星地球站代收水电费23.3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34,636.7万元,较2015年减少4,746.17万元,减少幅度为12.05%,减少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和竞争性立项支出减少。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1)其中人员经费20,313.8万元,与上年持平;

(2)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3,895.86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主要是今年各单位行政经费压缩;

(3)项目支出10,426.9万元,较上年减少28%,主要是基本建设支出和竞争性立项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

结余4,436.09万元,结余分配 550.55转入事业基金;结转3,885.54万元转入下年使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

全台“三公”经费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未使用财政性资金开支“三公”经费,其中台本级经营部分预算纳入湖北长江广电传媒集团,报表中不含台本级“三公经费”。全台(含所属单位)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51.9万元,较上年减少9.4万元,减幅15%;接待费8.1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减幅55%;无因公出国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我台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2016年实际支出3,895.8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36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34.06万元。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1.我台及所属事业单位发生的维修费、制作费等均为零星维修、制作支出,且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故按往年做法未执行政府采购。

2.湖北卫视覆盖经费每年支付到全国各地网络公司,当地只有一家网络公司负责有线电视入网,每年我们按往年延续合同支付覆盖费,故未执行政府采购;湖北卫视租星费主要支付中国卫星公司卫星租用费用,每年我们按往年延续合同支付上星费,故未执行政府采购。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反映电视台、电视发射台、电视转播台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0.关于湖北卫视覆盖经费、租星费及传输费的解释:湖北卫视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我省唯一的上星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湖北广播电视台长期租用中星6B和中星9号卫星转发器,传输湖北卫视电视节目,覆盖中国、蒙古、朝鲜半岛、日本、俄罗斯亚洲部分、南亚、东南亚、中亚、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及地区,为此支付的覆盖经费、卫星租用费及传输费。

具体内容见附表。


责任编辑 肖洵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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