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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实施“水利设施补强工程”  年底建成四级河湖长制体系

长江云  2017-07-26 09: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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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报道 今天(26日)上午,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北省水利厅介绍了湖北“水利设施补强工程”的思路和举措。

近年来,湖北全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在防洪排涝、灌溉供水、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水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和人民的期望和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必须大力实施水利设施补强工程,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在今后一个时期,将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着力加强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针对去年98+洪水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确定计划用3年时间使重点易涝地区一级外排能力提升一倍、五大湖泊350公里主要湖堤全面整治、14条入江重要支流除险达标、新出现的近1280座病险水库完成除险加固。目前,省政府确定的12处新增外排能力建设泵站已于去年年底按期开工;五大湖泊中的洪湖湖堤加固工程也已开工建设;14条入江重要支流治理项目有10条可研报告已批复,10条已开工建设;新出现的小型病险水库已有840座完成了初步设计审查,有97个项目开工,66个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同时,按照2019年建成通水的目标,加快推进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沿线县市配套工程建设,启动了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力争明年完成可研审批立项并开工建设,从根本上解决鄂北地区干旱缺水问题。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工程建设,为粮食增收提供有力的水支撑”

加强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完成“十三五”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5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万亩的目标任务。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进一步推动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确保建设质量,提高灌排能力,实现农田灌排自如,为维护我省粮食安全提供强力的水利支撑。

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水产品”

虽然农村居民没有水吃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但农村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等还需进一步提升,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此,我们将全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力争2019年底前解决953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今年的首要任务,是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惠及200万人”的目标要求,加快工程建设,按期兑现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目前,2017年度中央和省级投资5.08亿元以及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指标5.49亿元已全部拨付有关县市。下一步,我们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督办考核,严格工程标准,加快工程建设,确保新增200万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洁净的饮用水。

加强水生态文明工程建设,为生产生活提供舒适的“水环境”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为抓手,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管理。抓好农村重点区域水生态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为农村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下步重点要抓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确保于今年年底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切实加强河、湖水体、岸线的保护,为实现我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而持续发力,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章强 责任编辑 何潜彬)

责任编辑 何潜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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