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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供给侧改革|湖北出台《民营经济“十三五”规划》以问题为导向 四大改革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长江云  2017-04-13 16: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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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报道 湖北近日出台《民营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将从多个方面进行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到2020年,全省民营企业数量要达到500万户,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

“十二五”末,湖北民营经济的增加值16228.96亿元,相比“十二五”初期提升了2倍多,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为54.9%,比“十二五”初期提高了6.9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60.7%。

《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2.5万亿元,企业数量要达到500万户,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8000家。这些目标,几乎都在“十二五”的基础上翻了一倍。民营经济企业规模不大、产业层次不高、平等待遇有待改善、诚信建设和法制意识不够这四大问题,成为发力重点。

破解企业规模不大的问题,规划提出,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每年重点培育10000家初创小微企业,重点促进1000家骨干民营企业成长升级,重点扶持100家龙头企业进入全国各行业第一方阵。在全省便形成了既顶天立地,又铺天盖地的大中小微企业梯次发展的局面。

针对产业层次不高的问题,规划将提升创新能力作为主攻方向。一方面实施1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引导民营企业推动智能化改造;一方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支持企业加大投资,大力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打造150个众创空间、组织5000项以上的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并产生经济效益等方式。

针对市场准入门槛,规划指出,严格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民营资本主体,可以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等自然垄断或特许经营行业,也将对民营企业开放。近期,湖北还将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让民营企业参与。

法制建设,是重塑民营发展信心的关键因素。规划提出,要通过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名誉权、经营权、企业字号、专利、商业秘密、严格规范各种涉企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民营市场主体的立法保护。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徐嵬毅 梁蕊 责任编辑 黄静蕾)

责任编辑 黄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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