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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法制日报 | 吕忠梅代表:矢志卫护青山绿水 

法制日报  2017-03-11 14: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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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吕忠梅,第十届、十一届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委、湖北省主委,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30余年专注于环境法研究。曾先后荣获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名家、2014年中国法治人物、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等称号。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最受关注的一项议程,莫过于提交大会审议民法总则草案。

看到“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一规定恢复到第一章“基本原则”中,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终于放下了心。

“今年是我当全国人大代表第15个年头,回看过往的经历,我可以说尽到了应尽的职责。同时,我也很感激能够有这个机会,将我学术上的法治梦想,变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现实。”3月9日,吕忠梅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第一项议案是修改环保法

2003年,吕忠梅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她的第一项议案,就是修改环境保护法。

当时,环境保护法已经施行了近15年,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了诸多不足,对于是否废止环境保护法的争论十分激烈。

在吕忠梅看来,废除该法并非可取之策。

“因为,环境保护基本法具有宣示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权力——权利’配置原则、建立双重协调的法律机制、构筑全力保障体系之功能。因此,应该修改环境保护法,提升其法律地位,完善法律制度,以使其真正起到基本法的作用。”吕忠梅说。

于是,吕忠梅在全国两会上领衔提出修改环境保护法。

吕忠梅的第一次大会发言,是关于法官断层和人才流失现象。当时,吕忠梅还任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工作经历让她对法官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十分关注。

“我那时就向大会提交了相关建议,希望能够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法官管理制度,明确法官作为公务员系列中的专门类型,设置晋升条件等方式,改变法官人才流失的现象。”吕忠梅回忆。

第一项议案、第一次在大会上发言、第一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与参加代表团审议的中央领导人交流……时至今日,对于履职过程中的多个“第一”,吕忠梅仍然记忆犹新。

“见证了法治建设的快速推进,亲历了一些重要事件,对于一名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的人而言,这都是难得的经历与财富。自己能够实际参与到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并贡献一些力量,已经足够幸运。”吕忠梅说,她能够真切地感受到,作为一个“螺丝钉”,是怎样在最高权力机关这个“机器”上发挥作用的。

持续全力推动环保法修订

“连续三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参与过这么多项立法和修法,哪部法律难度最大?”

对于这个问题,吕忠梅很快就说出了三个字:“环保法。”

吕忠梅坦言,连她自己都没有想到,自从2003年提交修改环保法议案开始,这项工作会一直持续十多年,直到新环保法的出台。

“当然,不是一个议案提了十多年,而是每一年都从不同角度对这部法律进行论述,例如论述需要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必要性、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等。”吕忠梅笑着补充了一句。

吕忠梅对于修改环境保护法的执著努力,几年后终于得到了回应——2011年年初,环保法的修订被列入当年的立法工作计划。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立法到颁布实施,环保法的修订历时4个年头,历经4次审议和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力度、历时时长和审议次数在我国立法史上都很少见。”吕忠梅说。

2012年8月31日,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公布。

“大失所望。”吕忠梅坦言,这与她所期望的环境保护基本法有着很大的差距。对此,吕忠梅除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委征求意见会上提出意见,还和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200多名学者一起,联合提交了一份意见建议书。

在各方呼吁下,这部原定于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的法律,被暂时搁置。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拓展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

这让吕忠梅看到了契机。

2013年6月,环保法修正案的二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吕忠梅,建议将修正案变为修订案,并且提供了修订案条文稿及相关参考资料。

2013年10月,再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时,吕忠梅发现,三审稿已经从过去的“修正案草案”变为“修订案草案”。

“从形式上看,从‘修正’到‘修订’只有一字之差,涵义却大不相同,‘修订’意味着对环境保护法的全面修改,这对于赋予环境保护法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地位非常有利。”吕忠梅笑着说。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

新挑战新目标仍在环境法治

新环保法实施后,吕忠梅又有了新的挑战。这一次,她将目标瞄向了环境法典—— 一部类似于民法典的法律。

“目前,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但环境质量总体上仍未实现根本性好转。究其原因,在于分散式立法模式难以解决行政部门主导环境立法的问题,难以解决环境法律间的重叠与冲突问题,难以解决法律修改滞后的问题。”吕忠梅如此解释她的初衷。

在吕忠梅看来,编纂环境法典是消解上述弊端的有效路径。她建议将环境法典编纂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适时启动相关研究论证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

“当然,这部法律的工程量不小,即使未能如愿列入立法计划,作为学术研究也是很有价值的。这样,等到将来需要编纂环境法典的时候,也可以直接拿来使用。”吕忠梅说。

2014年,吕忠梅和另外两位学者一道,因对环境保护法修订所做的贡献而荣获“年度法治人物”嘉奖。在“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上,评委会给他们的颁奖词,至今让吕忠梅印象深刻:为了一棵树的尊严,一朵花的芬芳,他们各显其能,为天空代言,为河流请命!面对少数人的贪婪,为了更多人的幸福,他们共同努力,用一部法律的修订去卫护这一片青山绿水。

吕忠梅笑着说,她想将最后一句话改为:用一部环境法典去卫护这一片青山绿水。   

记者:蒲晓磊

(责任编辑 何潜彬)

责任编辑 何潜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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