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长江云

湖北声音 | 王晋:因公共利益对不动产征收补偿应设定时限

长江云  2017-03-10 17:41:19
分享到:

长江云报道 今天(3月10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分组审议相关草案。

大会列席人员王晋说,此次提交的民法总则(草案)已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修改,酝酿比较充分。草案中确立的诚实信用、平等以及绿色等原则,体现了强烈的时代发展特色,是对整个民事活动科学化、体系化、时代化的设计。

王晋建议:

一、在民法总则草案第37条中,监护权撤销的提请组织,除了妇联外,应增加人民检察院。

二、对因公共利益而对不动产的征收补偿,除了规定的“公平合理”外,还应设定时限,保障被征收人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聂刘峰 毛捷 责任编辑 周鑫)

责任编辑 周鑫
分享到:

便民服务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