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长江云

湖北省环保厅到宜昌市督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完善管控清单 严肃问责机制

  2016-11-18 14:02:00
分享到:

11月16至17日,湖北省环保厅应对重污染天气快速响应工作专班来到宜昌,督查宜昌市重污染天气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督查组先后来到四〇三厂、宜黄一级公路施工现场、宜昌三友采石厂、三峡制药有限公司等10个应急响应点,对建筑工地扬尘、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燃煤小锅炉淘汰、渣土车运输、道路扬尘污染管控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部分建筑工地在应急预案启动后仍在从事土石方开挖,裸土、施工原料没有覆盖,进场的主道路没有硬化,工地的冲洗设施不规范;部分重点大气排污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原料堆场没有进行有效覆盖,场区主要道路没有硬化;建成区的燃煤小锅炉淘汰未完全落实到位,个别企业燃煤锅炉仍未拆除到位;渣土车顶部覆盖遮挡不到位,存在抛洒现象;部分路段道路施工不规范,扬尘污染严重。

督查组认为,应对重污染天气,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和响应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合力。督查组要求,在下一步的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中,要按照湖北省环保厅出台的督办办法,对照修订市级管控办法;完善污染管控清单,及时研判,组织各相关部门根据情况,加大巡视力度,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严肃问责机制;加强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汇报,处置结束后进行总结、评估。

市环保局局长王仁俊说,下一步,我市将在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已有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市级应急联动相应;加强督查督办的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典型案件在查处问责的基础上,进行媒体曝光,倒逼落实管控措施。

责任编辑 彭云鹤
分享到:

便民服务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