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武汉楼市限购加码!董登新:大户型房价将增长
11月14日晚,武汉楼市新政出台,明确新政11月15日开始实施。
这是继武汉10月出台楼市限购政策之后,又一次为限购加码!

此次出台的楼市新政,
再度提高了首套房首付比例,
加强了限购限贷力度,
新政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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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市9大主城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购加码,本市户籍首套房首付30%,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最低首付比例70%,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
2、非本市户籍则需要连续在本市缴满2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对于补缴的不予承认,且仅能购买一套住房。
3、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等远城区不在限购范围内。

武汉楼市调控为何会两度加码?进一步的调控是否真正有利于稳定市场?我们来听听武汉科技大学教授、经济学家董登新的分析。

武汉商品房本轮限贷、限购措施,是响应中央号召稳定房价的统一行动。这次限贷限购房源主要是中心城区,未包括东西湖、蔡甸、江夏、新洲等郊区,在限购力度上面与2010年相当,但影响会超过当年,因为有投资需求的家庭大多拥有两三套住房,他们将失去再购房资格,加上政府供地力度加大,能有效改善供求关系。
但有一个问题,新政的颁布是对房屋数量有了明确的限制,而并未对房屋面积有所干预,那这很有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卖小房、换购大房,提升投资者对大户型及别墅的需求,从而推高大户型房价。
另外,从长远看来,限贷限购仍然是治标不治本,政策干预的初衷都是为了维稳当时增长过快的房价,其作用也是短期的、临时的,问题的根源仍是货币投放过多,老百姓急于寻求资产保值、增值的途径。
新政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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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住房限购限贷措施

(一)住房限购限贷范围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江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
(二)在限购政策方面,对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连续在武汉缴纳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非武汉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同时,非武汉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社保及个人所得税购买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宅,在上述区域暂停向其出售住房。
(三)武汉户籍居民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在上述区域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70%。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上述区域向其出售住房。
二、切实加大住宅用地及住房供应

优化土地供应节奏,适度增加供应总量,确保完成2016年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分期分批公布已供住宅项目的开工面积及开工、竣工时间。对应开工未开工的土地逐宗清理、逐宗督办、依法处置;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已完成土地供应的项目,督促全面开工、限期完工。对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督促企业应报尽报,加快审批效率,尽快上市形成有效供应。
三、严防土地市场价格过快上涨

住房项目竞买土地保证金比例为不低于土地出让起始价的60%。地块成交价超出起始价的溢价部分,竞得人必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逾期未缴纳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针对不同区域供需态势,制定差别化的土地公开出让文件,国土规划部门在地价出现异常时,可综合采取设定土地出让最高价或者指导价、评比规划方案等手段,择优确定最终竞得人,严格控制高地价、高溢价项目出现。
四、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

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规则,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严格参照周边同类项目或者本项目前期价格,指导企业理性定价。对于不接受价格指导的,暂缓核发预售许可证。对于已批商品住房项目,在预售期间,销售价格一律不得调整。
五、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所有在建在售商品住房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采取暂停网签、暂停资质升级等方式,加大惩处力度。对所有中介门店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查处中介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经济机构合规经营,树立行业诚信意识,切实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
六、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正面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权威数据,让社会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市场走势和政策动向,对媒体报道的热点、群众关注的焦点,及时回应,稳定市场预测,防止不实信息误导舆论。已发依规严肃查处编造谣言、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营造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
来源:武汉市房管局 长江云
记者:邹敏
(责任编辑 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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